器官捐獻數量不足需求的1% “親屬活體腎移植這么多,關鍵還是居民死亡器官捐獻數量仍無法滿足需求。 ”在孟慧林看來,我國居民器官捐獻意識仍限制著器官移植的發展, “近兩年, 居民死亡器官捐獻雖然越來越多, 但距離需求仍差距很大。 ” 門同義也深有同感。 據悉,在該院登記等待腎源的患者就有300 多個, 其中很多患者在絕望等待中離去。在具有腎移植資質的各大醫院, 都存在許多登記等待腎源的患者。 據介紹, 2010年3月,中國紅十字會和原衛生部聯合啟動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2011年試點工作擴大到16個省份。 試點工作啟動四年多來,器官捐獻數量大幅增加。 我省器官捐獻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 據統計, 截至2015年底, 全省人體器官捐獻登記報名3274人,實現捐獻396例。 捐獻量比過去五年還多。 盡管捐獻數量越來越多, 但與需求相比差距很大。 有統計顯示,目前中國每年有150萬名患者需要通過器官移植來拯救生命, 但是, 每年可供移植的捐獻器官數量還不足百分之一。 專家表示, 居民死亡捐獻的器官肯定是最優的選擇,然而,在捐獻器官不足的情況下,不少患者最終只能選擇 “親屬捐獻活體器官” 。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規定, 配偶、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可以向親屬捐獻活體器官。 “我們有一半左右都是親屬活體器官捐獻。 ”孟慧林說。而據記者了解,有的醫院超過七成的腎移植都是來自親屬活體捐獻。 傳統思想、 法規限制成器官捐獻最大束縛 孟慧林說, 現在關鍵還是自愿捐獻者太少。 在他看來, 造成這種情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傳統觀念,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不能死無全尸等。 ” 對此, 省紅十字會有關工作人員也深有感觸。 “協調潛在捐獻者捐獻時, 在世的親屬很多無法接受。 ”一位器官捐獻協調員表示。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居民簽署死后自愿捐獻器官的志愿書, 但在我國還沒法做到捐贈者本人同意即可捐贈,有一個家屬不同意, 捐獻都不可能實現。 ”我省一位器官捐獻協調員表示, 在其他一些國家, 器官捐獻者只要在生前同意捐獻器官,簽過同意書, 器官移植就能進行, 但這在中國行不通。 對此, 我國著名肝臟外科和肝移植專家朱繼業等專家就公開建議, 我國應該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真正做到 “只要捐贈者本人同意即可生效” 。 從已實現的捐獻來看, 有不少器官捐獻者是因為家庭情況不好, 最終選擇器官捐獻。這就需要對捐獻者進行一定的救助。 據了解, 目前國家對器官捐獻者也有一定救助機制, 救助資金實行 “三三制” 來源, 即受體出一部分、國家出一部分、 慈善機構救助一部分的方式。 但也有專家提醒, 無論哪種補償政策, 肯定都不能通過現金方式進行,否則就會成為變相的器官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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