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三種斂財方式最為常見 據統計,近年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接到涉及“山寨社團”投訴案例200多個。 民政部黨組成員、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說,“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等手段在境內斂財,有些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1.明碼標價賣“頭銜” 廣西南寧書法愛好者老蘇,近年通過繳會費的形式成為“中國書畫名家研究會”等10多個協會的會員或副會長。他說,各協會入會費門檻不一,少則三四百元,多則1000元,不少都是終身會員制,申請時一次性繳納所有費用。而這家“研究會”正是被通報的“山寨社團”之一。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山鷹認為,一些個人與單位之所以愿意掏錢參加這些社團的活動,主要是受到頒發獎項的吸引。例如獲得“杰出青年獎”“杰出華人獎”等,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商業價值。 2.培訓活動大肆收費 曾被通報、現在仍繼續開展活動的中國藝術家協會一名工作人員稱,如以該協會名義開展商業活動,需要交納幾萬元的費用。 老蘇介紹,其加入的幾個協會也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書法交流、旅游觀光等活動。參加活動除場地費之外,其他費用均需自理。“每次活動個人開支2000—3000元,有的是一次性繳納給活動的組委會,由組委會統一安排食宿,有的則是繳納一部分定金,事后再結算。”老蘇說。 在通報名單之列的“中國風水家協會”,一名高姓負責人稱,協會有一批水平不錯的“大師”,要是請他們看風水,“服務”收費是2萬元以上。 3.變相敲詐勒索企業 安徽某民營企業負責人介紹,這些年企業常收到一些社團發來的評比邀請函,個別協會甚至威脅稱如果不參加評比,就會在業內被看低、市場被擠壓。 此次曝光名單中有一家“中國產品質量協會”。廣東省質監局官網信息顯示,該局此前曾查處了一家與“中國產品質量協會”簽訂業務代理協議的公司,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是協會21315系統中心在廣東地區的代理單位。結果,該公司卻冒充質監局的身份致電企業,要求繳納“質量信譽企業”建檔費等,50多家企業遭騙取千元不等的“費用”。 >>專家解讀 對“山寨”應提高違法成本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馬慶鈺告訴記者,“山寨社團”往往都是“拉大旗作虎皮”,虛擬冠冕堂皇的頭銜讓公眾對其難辨真假。 “與正規協會的公益性質不同的是,多數‘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是牟利,打著五花八門的旗號吸納會員、違規收費。”廣西作協會員、河池市文聯副秘書長石肖永說,從通報情況看,文藝、食品、醫療領域是“離岸”“山寨社團”的重災區。 “民政部通過公布名單的方式,讓更多的人知道‘山寨社團’,邁出了規范治理的重要一步。”馬慶鈺說,下一步應著力打造規范效果更明顯的信用信息平臺。 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蔡志強說,應對社團組織劃定底線、紅線,進行多方監管。對“山寨社團”要嚴管嚴罰,提高其違規違法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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