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南海仲裁案菲方證據”:自相矛盾
2016-05-25 07:32:14??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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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以偏概全。菲方提出沒有其他國家的地圖認可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但二戰后有大量其他國家的地圖、百科全書、報紙雜志等認同中國擁有南海諸島的主權,其中還包括曾經侵占中國南沙島礁的法國與日本。1952年由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推薦的《標準世界地圖集》和1956年法國出版的《拉魯斯世界與政治經濟地圖集》等都明確標注南沙群島屬于中國。甚至包括越南地圖,如1960年越南人民軍總參謀部地圖處編繪的《世界地圖》、1972年越南總理府測量和繪圖局印制的《世界地圖集》。 第五,移花接木。為了和中國爭“歷史”,菲方刻意選取將越南黃沙、長沙混淆為我國西沙、南沙,菲律賓近海海灘Panacot混淆為我國黃巖島的觀點,宣稱越南最早對西沙實施行政管轄,最早將西、南沙繪入版圖,黃巖島在18世紀上半葉已繪入菲律賓地圖。對其相關手段和過程,我國學者韓振華、李金明、李孝聰等早已進行了考證和反駁。 第六,割裂“一中”。菲方在實體庭審階段時居然聲稱“從1949年開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因此,1949年之前中華民國政府的行為可歸于中國,而1949年之后臺灣當局的活動本質上就不再歸于中國”。菲方公然違背其在中菲建交公報中所做的“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關于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的莊嚴承諾,抹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中國臺灣方面的作為也屬中國,實質宣稱“一中一臺”,提出“中國于1988年才首次在南沙建立實際存在”等論點。臺灣方面1950年雖曾短暫撤離南沙太平島,但1956年因菲方挑起“克洛馬”事件意圖侵占我南沙群島部分島礁,隨即重返并一直長期駐守,并在南沙海域定期巡航,進行民事開發。 第七,以個別研究取代客觀事實。菲律賓在論證東南亞國家、西方殖民國家在公元11世紀以前和殖民時代開發、管轄南海發揮的作用時,拿不出有力證據,只能不顧客觀事實,選擇性地用個別學者的觀點,夸大這些國家的作用。但是,這無法抵消往來南海的各國航海家所做的忠實記錄,也沒法抹掉沉入南海海底的歷代中國沉船留下的痕跡。 不論菲方為其謊言披上何等華美的外衣,意圖掩蓋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在南海歷史上刻下的深刻印記,蒙騙世人,我國在南海基于歷史事實而擁有的主權和相關權益是無法抹殺的,真相永遠只有一個,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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