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后殺害前妻受審。京華時報記者 陶冉攝 京華時報訊(記者 鄭羽佳)吸食冰毒后,80后男子張某持水果刀將同居的23歲前妻殺害。昨天上午,張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張某稱,他吸食冰毒后產生幻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前妻殺害。被害人的妹妹稱不想追究張某的責任,因為“不希望孩子失去母親后再失去父親”。 男子稱吸毒后感覺有人要殺他 昨天9時50分,現年28歲的張某被帶進法庭。檢方指控,2015年5月13日9時許,被告人張某在大興區黃村鎮某小區出租屋內,因故與前妻李某(歿年23歲)發生矛盾,后持刀扎刺李某身體并切割其頸部,致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張某刑事責任。 面對指控,張某當庭認罪并稱“屬實”。據了解,張某與李某2011年結婚,次年10月生育一子。2015年2月底,兩人在吉林老家辦理了離婚手續,此后兩人都到北京打工。 張某稱,雖然離婚了,但兩人仍有感情,來北京后仍住在一起。案發前一天,他們還去看了電影。晚上回家后,他在衛生間吸食了冰毒,案發當天早上也吸食了冰毒。兩人吃完早飯后吵架,“我感覺她想害我,我腦子里沒有想到她是我的家人,總是感覺有人要殺我”。 對于案發細節,張某稱不記得了。“我當時感覺面前的人把我的家人害死了,之后我就不知道了。等醒來后,發現媳婦躺在地上,才知道我殺了人。”張某稱,看到前妻躺在地上,脖子、腿、臉上都有刀傷,感覺自己做壞事了,因此撥打電話報警。 張某稱,他從2008年開始吸毒,父母并不知情,妻子知道后不讓吸,還為此發生過爭吵。此前吸毒后也曾產生過三四次幻覺,總感覺身邊的人要害他。 為孩子考慮死者妹妹求輕判 庭上,在民事部分審理前,死者李某的父親及妹妹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提交訴狀,要求張某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93萬余元。但審理中,李某的妹妹表示不想追究張某的責任了,“媽媽已經沒有了,不希望孩子再沒有了父親”。他們來北京3次,前后借了8萬元處理后事,希望把8萬元給了就行。 李某的妹妹表示,看在孩子的面上,請求法官對張某從輕處罰。 張某稱,他愿意賠償,但自己沒有錢,希望父母能替他多給李某家一些錢。在最后陳述時,張某低著頭連說了六聲對不起。辯護人也稱,事發后,張某很后悔自責,曾在看守所內自殺過幾次。 鑒定意見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張某此前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初期并不配合,面對訊問一直不語,而總是自言“太慘了,太慘了”。后期供述也出現不一致。一次供稱,案發當天與前妻發生口角,以為前妻被人追求。另一次又稱,吸食毒品后,感覺前妻在與別人做愛,當時想殺男的,清醒后發現殺的是前妻。再一次又稱都是幻覺造成的,“原來說的感覺前妻與其他男子做愛的事,是我故意說的”。 精神病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2015年5月12日和13日,張某吸食毒品后出現精神病性癥狀、產生被害妄想,爭吵中持刀將前妻殺害。歸案后,張某具有自我保護,口供欠一致,敘述案發時存在異常的感知體驗及妄想觀念,所釋殺人動機反常,跟現實情況欠一致,但精神病性癥狀與吸食毒品有關。 鑒定意見顯示,張某診斷為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實施違法行為雖存在異常的感知體驗及妄想觀念,但吸毒系自陷性行為,應評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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