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5月27日電 (記者 趙曄嬌實習生王剛通訊員西法)27日記者從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于昨日(26日)審理了一起校園詐騙案。被告人姜某以幫忙辦理零首付分期貸款購買蘋果手機沖業務、無需還款、事成后給予報酬為借口,騙取132354.4元,該案受害者達21人,均為在校大學生。 2015年2月的一天,在校大學生張某先后接到杭州趣分期網和佰仟網催討貸款的電話,這時,張某不禁對一個月前幫忙辦理分期貸款購買手機沖業績、從而抽取好處費的事產生了懷疑,連忙和一同參與此活動的同學取得聯系,確認自己被騙了,并立即報案。之后,公安機關通過中間介紹人吳同學(化名)提供的信息將姜某抓獲。 在調查過程中,被告人姜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2015年年初,姜某在網上看到大學生可以按揭買手機的信息,他認為大學生比較單純,方便自己實施詐騙,于是他故意通過QQ群發布“大學生0首付購機”的信息。 隨后,姜某就接到了吳同學的咨詢電話,姜某稱只要大學生用自己的身份證件和銀行卡辦理貸款購買一部蘋果plus系列手機,并將手機交給自己,會給予一定的好處費,而且這筆貸款無需償還。 姜某和吳同學協商決定:吳同學介紹周圍同學辦理貸款業務,每成功購得一部蘋果plus系列手機就獲取3000元左右的好處費,由吳同學自己分配“好處費”給貸款成功的同學,最后吳同學共找了21名大學生辦理該業務,這些人收到了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好處費。 事情敗露后,這21名大學生才意識“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自己簽字的貸款都必須按時還上。 據被告人姜某供述,自己共收到將近20部蘋果plus系列手機,價值在7000到8000元不等,收到手機后他又轉手賣了,給了吳同學3000元,自己每次賺1500到2000元。 對于此案,法庭將定期宣判。 這起詐騙案件折射出目前部分在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缺乏應有的借貸常識,他們應當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貸款有風險、簽字需謹慎”。(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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