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日公布《關于加強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行為規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整頓其業務主管社會組織。根據文件,各個社會組織不得以教育部名義進行宣傳和組織活動,不得在名稱前冠以“教育部”或“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下屬”、“教育部直屬”等字樣。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調查發現,目前教育部業務主管的合法社會組織共有162個,個別學會及分支機構在宣傳時仍打著“教育部”名號四處活動,“賣論文版面”、“賣證書”、“高價培訓班”等違規行為并未絕跡。 《通知》首先明確,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需嚴格按照章程規定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不得舉辦與本社會組織宗旨無關或超出自身業務范圍的活動,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針對其主管社會組織的“名稱”使用規范問題,教育部此次嚴格劃定了紅線:社會組織必須以登記核準的規范名稱對外開展工作,不得以教育部名義或變相以教育部名義進行宣傳和組織活動。不得在社會組織名稱前冠以“教育部”或“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下屬”、“教育部直屬”等字樣,未經允許不得以“教育部委托”、“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等名義開展工作。尤其是分支機構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所屬社會組織名稱的規范名稱。 此外,教育部還要求各個社會組織對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即刻整改。對違反行為規范的社會組織,將依法嚴肅處理。 調查 個別組織“分會”貓膩多 仍打“教育部”幌子活動 北青報記者留意到,近些年教育領域社會團體組織日漸活躍。去年5月,教育部曾發文“聲援”教育領域各類社會組織的發展,并且提出擴大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參與教育評價,以促進教育管辦評分離和政府職能轉變。業內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通知》并非要限制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的發展,而是要規范教育領域社會組織的行為?!?/p> 教育部在文件里也稱:個別社會組織在開展工作、舉辦活動和進行網絡宣傳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問題,如變更事項不能按規定登記備案、對分支機構監管不力、違規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甚至個別社會組織及其分支機構打著“教育部”的旗號開展活動,混淆視聽。 那么,目前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究竟有多少?北青報記者梳理發現,教育部官網在“信息公開”一欄列出了《教育部主管的社會團體掛靠管理機構情況》。據統計,現有的教育部業務主管正規社會團體共162個,這些組織分為學術性的團體、基金會、行業類社團以及大學校友會等類別,均為全國性的教育領域社會組織。教育部此前還組織過各組織參與“全國性社會團體2015年年度檢查”。其中,超過一半的是以“中國”為名的“國字頭”社會組織,有46個組織的掛靠單位是國家部委和中央單位。 此次教育部官文嚴禁各社會組織不能打“教育部”名頭開展活動和宣傳,現實情況究竟如何?北青報記者發現,個別組織下的多個“分會”貓膩甚多,它們仍在宣傳時自稱為“教育部”某委員會、某分支機構,甚至在公章處赫然印著“教育部XXXX學會XXX分會”,這些籠罩著“教育部”光環的“分會”仍在繼續公開“賣論文版面”、“賣證書”、“開設高價培訓班”。 官方公開的162個正規組織名單里有個名為“中國人生科學學會”的組織,經北青報記者核實,該學會確為國家一級社團組織,在民政部可查。但該“學會”下至少“掛”著十來個二級分支機構,這些“分會”分別后綴著“心象學專業委員會”、“形象管理專業委員會”、“教育發展專業委員會”等,打著“教育部”的幌子四處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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