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自貢6月7日訊 (記者 徐昭磊)為了通過駕考,她給引車員轉去了500元紅包。原以為此事做得天衣無縫,卻不想在下一科考試中露出馬腳。近日,在駕駛證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論(俗稱科目四)考試中,自貢一女性考生疑似作弊。自貢市交警支隊順藤摸瓜揪出一個組織駕考作弊團伙。3名嫌疑人目前已被處于刑事拘留。 據悉,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自貢交警查處的第一宗駕考作弊入刑案。 起因 舉止可疑 女性考生供述作弊經過 5月29日上午,自貢市交警支隊加林考場正在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論(俗稱科目四)考試。 10時53分,支隊車管所理論考試監考民警通過網絡巡視時,發現一名姓謝的女學員考試過程中反應遲緩,舉止可疑,神色十分緊張且與考場巡考人員有多次交流,有重大作弊嫌疑。考官立即通知考場工作人員,在考試結束后,將該考生控制,并將該考生帶到市交警支隊打串辦詢問。 據謝某交代,她“科目四”考試并沒有作弊,只是有點緊張,僅詢問了考場巡考人員是否是90分合格。辦案民警讓謝某詳細講一下考試經過時,謝某自以為之前路考時賄賂引車員的事情敗露,于是將之前路考作弊之事和盤托出。據謝某供述,之前在路考時,她轉了500元微信紅包給引車員,在引車員的“關照”下,考試順利通過。 調查 屢考不過 學員找教練“幫忙” 打串辦民警獲取此信息后,立即向分管領導副支隊長付曉匯報。經支隊領導研究后上報自貢市公安局后,在市公安局的指示下,成立了由市局刑警支隊、交警支隊組成的5.29考試作弊專案組。經專案組民警連續通宵加班,詢問得知,今年41歲的謝某系四川省涼山州人,于2015年1月在自貢加林駕校報名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屬于異地考生。在2015年3月、5月分別通過了科目一理論考試和科目二場地考試。在路考時,先后參加4次考試,卻屢考不過。這時,同在一起學車的大師兄王某向謝某透露,可以找教練幫忙。于是謝某主動向其教練胡某詢問,要求幫忙“包過”路考。 進展 順藤摸瓜 牽出作案團伙 原來現年39歲的教練胡某系也是涼山州人,經其在自貢讀書的侄兒介紹與自貢加林駕校李某認識,后胡某在涼山州雷波縣私自設立自貢加林駕校雷波分校報名點,以幫李某招生。胡某考慮到他與李某為合作伙伴,便與之聯系。李某又找到加林駕校太源井考場社會輔助考試員林某商量。經李某與林某商定后,李某將胡某處報名的學員介紹到林某處,讓林某在考試過程中予以“關照”,待考試過關后,給予感謝費。 此舉引發胡某、李某、林某多次組織路考作弊。經查,胡某、李某負責介紹考生到林某處,林某則安排后續考試,如安排考生自由選擇考試路段及考車,同時在考試過程中,通過咳嗽、吐痰等方式提醒操作失誤的考生,以幫助考生通過路考,在這條作弊鏈條中,3人每幫助一名考生便可從中獲得了500元-800元不等的好處費。 經辦案人員的進一步偵查,胡某、李某、林某多次收受賄賂,曾先后幫助6名考生通過考試,且6名考生均為涼山州雷波縣人。目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歸案。刑警支隊以涉嫌組織考試作弊案,對胡某、李某、林某3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正對3人所交代的違法犯罪情節正在逐一排查核實,待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逮捕。 鏈接 考試作弊 將要追究刑責 記者從自貢市交警支隊了解到,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項入罪罪名,其中包括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請人代考,或者自己幫人當“槍手”的,或者組織作弊都有可能撞“槍口”上,處罰也不再是處分、開除那么簡單了。一經查實,將要追究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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