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借貸亂象為何頻發? 業內人士認為,校園借貸亂象之所以頻發,與大學生群體本身不無關系。 “大學生的消費觀念正在發生改變,他們對一些商品和服務表現出超前消費的需求。但多數大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費主要靠父母提供,超前的消費需求不一定能得到滿足。”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說,校園借貸正是利用學生這一需求,設下高利貸、利滾利、“裸條放款”等陷阱,而大學生剛離開家庭,單獨進入大學生活,風險防范意識、風險甄別能力比較薄弱,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坑”中。 校園借貸平臺渾水摸魚、唯利是圖是亂象頻發的另一大原因。付建說,校園借貸的本質是某些第三方借貸平臺,以高息的方式,通過向學生發放貸款來獲利。“這些平臺貸款門檻低、對借款人資質審核不嚴或者根本不進行審核,也不去考慮學生的還款能力,一味放款,坐等家長兜底,誘導和縱容了學生過度借款、過度消費。” 一位曾就職于某網絡借貸平臺的內部人士透露,在國外,放貸人必須持有執照,而國內放貸人的門檻較低,只要能拿到營業執照,就可以開一家網絡借貸公司。一些平臺甚至打著電子商務公司的幌子,實際上是以分期的名義放貸。此外,由于網絡借貸的審核流程和貸款手續都在線上辦理,不需要本人當面簽訂協議,這也導致平臺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 高利貸、利滾利等校園借貸亂象的背后,折射出監管的缺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黃孝武說,目前針對校園網絡借貸方面沒有一套嚴格的標準,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導致監管處于盲區。尤其當校園借貸行為一旦轉變為線上接頭、線下交易時,監管就難上加難。 完善法律法規 為校園借貸“保駕護航” 付建表示,大學生一旦卷入校園借貸亂象,首先應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不能超過24%,若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則超出部分將被認定無效。此外,裸照不是物權,不能作為抵押物。第三方平臺若將他人裸照進行傳播,等于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關于校園借貸,國家應當盡快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金融機構也應當制定校園借貸的細則,審核把關要嚴,貸款發放要緊,貸款用途要明。”付建建議,相關部門應轉變監管思維,把監管視線從線下轉移到線上,更新線上監管工具。 河南省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心理專家楊勇超建議,大學生應建立文明、理性、科學的消費觀,拒絕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即使真的需要貸款,也要結合自身需要,選擇最恰當的借款方式。“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在平時的教學環節中可以增加金融素養的相關課程,提高學生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防范意識。” 黃孝武認為,校園借貸作為新興的理財方式衍生服務,能夠為大學生的一些理性金融需求解決資金難題。因此,對有資質、有信譽的借貸平臺,應當適當加以引導和扶持。“針對有繼續深造、創業等發展需求的學生,借貸平臺可以開發相應產品,完善風控機制,最終實現雙贏。”(采寫記者:宓盈婷、王爍、王君寶、向定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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