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政商減刑內幕:檢舉搞發明出書辦報均可作依據
2016-06-17 15:31:21??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瑋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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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理由之:發明專利 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等因而從中收受賄賂,原足協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于2010年3月被遼寧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并于201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裁定減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減刑原因之一是南勇在服刑期間發明4項專利,獲得監獄方面的表揚。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查詢系統,南勇的4項專利分別為:足球射門練習裝置、一種便攜式球門、移動終端支撐架、臺式電腦顯示器組合體。 原浙江省奉化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梁劍興自2008年因受賄罪被判入獄后,截至2014年11月,6年左右的時間之內,共有11項發明獲得國家專利認證。其專利包括一種眼部按摩器、防PM2.5的一次性鼻套、藥片計數器等。2011年,梁劍興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減刑一年零三個月。 原四川省某市交通局副局長樓衛剛,自2006年入獄后,在服刑期間,與獄友合作發明了壁掛式點煙架、水下澆筑砼導管埋置深度顯示儀共2項,并成功申請專利 原北京市國土資源地熱處處長陳建平,7年受賄45.8萬,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期間陳建平憑借其在能源領域的發明獲得專利認證。 劉志軍 資料圖 減刑理由之:發表文章 出書辦報 2013年7月8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5年1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示了罪犯劉志軍減刑案件的情況,自交付執行以來,罪犯劉志軍沒有故意犯罪,能夠主動認罪服法,自覺接受教育改造,正確認識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積極發揮自身社會價值,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犯罪行的反思與剖析》被監獄評為二等獎;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按時完成思想匯報,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能夠力所能及地參加勞動改造,認真完成勞動任務,按規定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現較好,罪犯劉志軍2014年度獲監獄勞動改造積極分子獎勵。后法院裁定將劉志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 張二江 資料圖 因“吹、賣、嫖、賭、貪”被稱為“五毒書記”的原湖北省丹江口市委副書記、市長張二江,2002年7月因受賄、貪污被判18年。其在服刑期間,利用自己掌握的文化知識,先后撰寫《<風>類詩新解》《白話兵經——孫子兵法譯注》《白話兵經——尚書譯注》《<雅頌>類詩新解》四本文學評論書籍,已分別由湖南人民出版社、陜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其中,他以筆名“元江”所著的《白話兵經——孫子兵法譯注》一書,被軍事科學院孫子兵法研究會評價為“對準確理解孫子兵法做出了可貴的貢獻”。監獄方于2005年對其減刑一年;2006年,張二江又獲得重大立功獎勵;2007年6月再次減刑2年6個月。 原足協副主席南勇不僅在獄中申報了諸多發明,還在參加勞動時任勞任怨,被選為燕城監獄綠化小組的組長。業余時間還寫了幾本書。其中一本《孤獨的祭靈者》已于去年出版。南勇的《孤獨的祭靈者》,獲得了兩個月共計180分的積分,即一個監獄表揚的獎勵,相當于兩個月的減刑。這個獎勵,使南勇獲得了兩個月的減刑,這也使其最終的減刑時間達到了一年。 1996年,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服刑期間因在獄中辦報,表現積極獲5次減刑,他的刑期從死緩減為有期徒刑15年6個月。 減刑理由之:檢舉揭發他人罪行 今年4月間,原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深圳市第五屆政協委員陳小波因受賄罪受審。鹽田區法院認為,鑒于陳小波歸案后,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構成立功,依法減輕處罰;并且他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此外,案發后,陳小波退繳大部分贓款,可酌情予以減輕處罰。鹽田區法院綜合考慮陳小波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判決陳小波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00萬人民幣,扣押在案的贓款 71 萬,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并繼續追繳涉案贓款 29.7 萬元,上繳國庫。 馬德 資料圖 建國來最大賣官貪官——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因收受17人賄賂款600余萬元受審,法院認定,馬德檢舉揭發了他人涉嫌受賄的線索,已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一審判處馬德死緩。2007年11月,馬德被減為無期徒刑;2010年1月,減為有期徒刑18年;2015年6月再獲減刑一年。其服刑的司法部燕城監獄認為,馬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共獲年度監獄表揚獎勵2次,獲年度監獄嘉獎1次,確有悔改表現。 2014年6月,合肥市長豐縣畜牧水產局局長戴恒成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長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戴恒成在歸案后如實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且退出贓款8萬元;其揭發下屬鄭某受賄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戴恒成的親屬另行代為退出贓款11余萬元。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戴恒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佛山市檔案中心原科員陳某強因貪污、受賄被抓,2013年11月在被佛山市紀委約談期間,陳某強不僅主動交代了自己借著項目收受好處的事實,還主動揭發了時任佛山市檔案局局長張永釗的犯罪行為。鑒于陳某強有自首情節以及立功表現,還積極退贓16.4萬元,一審期間,公訴機關建議,以貪污罪判處陳某強二至三年有期徒刑,以受賄罪判處其五至七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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