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為核供應國集團年會召開發揮積極作用
2016-06-24 06:48:3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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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首爾6月23日電(記者姚琪琳 王家輝)核供應國集團年會23日在韓國首爾召開。韓國外交部副部長崔鐘文在接受采訪時,積極評價中方為年會順利召開發揮的建設性作用,并高度評價《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對于核供應國集團防擴散機制的重要作用。記者就此采訪與會的外交部軍控司司長王群。 一、聽說在這次核供應國集團年會上,中方獨家反對印度加入,對此你有何評論? 集團議程上迄未涉及具體“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加入的議題,這次年會的議程也沒有這樣的議題,因此談不上所謂反對或支持的問題。但是,關于如何處理“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加入問題,中方十分重視。前一階段,中方推動集團以“主席之友”方式,就“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這一類國家加入集團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問題進行了三次非正式討論。盡管各方仍對此問題有許多不同看法,但中方認為,相關討論十分有益,增進了各方相互了解。中方希望能繼續討論這一問題。我們也將建設性參加相關討論。 二、核供應國集團在接納新成員問題上有什么標準? 集團關于接納新成員有明確的規定,涉及五條標準,既涉及技術,也涉及政治、法律問題。最主要就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也就是申請國必須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這是一個“硬杠杠”,不是中國定的,是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整個國際防擴散體系的基石。如果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問題上不斷開口子,國際防擴散體系的大廈就會轟然坍塌。如果沒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這個政治法律基礎,伊核全面協議的達成就無從談起,下一步全面協議的執行也會困難重重,甚至失去方向。如果沒了這個政治法律基礎,今后怎么解決包括朝鮮半島核問題在內的國際防擴散問題?這些都值得三思。有時采取多重標準很容易,但后果很嚴重。 三、中方在此問題上發揮了什么樣的作用? 如何處理“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這一類國家的加入問題,是個難題。各方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中方在這個問題上有兩個著眼點:一是,集團的規則要講,因為這些規則不是針對哪個特定國家的。二是,要用創造性思維努力推動形成共識。為此,中方推動集團前任主席就此開展了非正式的討論,此次年會上,又推動集團以創造性的方式討論“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加入問題。要強調的是,這種方式更為正式,也是這次年會的一大進展。中方贊賞韓方主席發揮的領導作用,中方也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四、印方稱加入核供應國集團是為應對氣候變化需要,中方如何看待印方上述理由? 中方理解印方為應對氣候變化,大力發展核能的需求,這也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共同挑戰。《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為國際防擴散體系的惟一法律文書,有三大支柱,其中一條就是確保各國發展核能的正當權利,《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與氣候變化領域的法律文書目標并不矛盾,反而是相互促進的。 印度與集團許多成員國開展了核能領域的合作,如印方需要,中方也愿意同印方開展這方面的合作,幫助印方解決核能需求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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