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立15年來,共同的命運和共同的利益將6個正式成員國緊密地連在一起。目前國際和地區形勢復雜多變,上合組織成員國只有加強團結協作,謀求共同發展,共同應對各種挑戰和困難,才能走實走穩發展之路。防務安全合作是上合組織合作的重要內容,在上合組織發源、形成、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習近平指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沒有安全,發展無從談起。面對本地區宗教極端主義沉渣泛起、‘恐’‘毒’合流愈演愈烈的嚴峻形勢,以安全合作為立足根基的上海合作組織,要加強維穩能力建設,切實為本地區各國謀穩定、求發展、促民生提供可靠安全保障。”請隨“學習中國”小編一起學習。
圖為:2015年7月9日,中俄蒙三國元首第二次會晤。
??? 一、盡一切努力保障地區安全
維護地區安全穩定是上海合作組織的重要職責。《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提出:“上海合作組織尤其重視并盡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區安全。”習近平指出:“維護地區安全穩定是本組織所有成員國共同關切。防止地區局勢生亂、防范恐怖主義和宗教極端思想肆意蔓延、防止別有用心勢力破壞地區和平穩定是本組織職責所在。” 當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三股勢力”令中亞地區始終面臨著安全危險。眾多安全隱患的存在,向上海合作組織提出了加強防務安全合作的客觀要求。
上合大范圍會談
地緣文化結構與差異錯綜復雜。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員國總面積3000多萬平方公里,占歐亞大陸的五分之三;人口約16億,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從地緣上看,上海合作組織所處的歐亞大陸結合部,特別是中亞地區,是冷戰結束后新出現的地緣戰略板塊。上合組織成員國所覆蓋的廣袤地區,是當今世界上地緣文化成分最復雜的區域之一。幾千年來,以漢儒文化為代表的東亞文明、以佛教文化為代表的南亞文明、以伊斯蘭教文化為代表的阿拉伯文明、以東正教文化為代表的斯拉夫文明以及以草原游牧文化為代表的中亞文明,在這個廣大的空間里演繹了無數次的碰撞、沖突、交織和融合。尤其在中亞,世界歷史上的各大文明板塊在這里交匯、擠壓,形成了長期動蕩不安的“文化破碎地帶”。
非傳統安全威脅因素活躍。一是民族矛盾日漸突出。歐亞地區各國多是民族國家,而各民族國家形成的特殊經歷,造成了不同民族占有國家資源的不均衡問題、跨界民族問題、主體民族與非主體民族問題、世居民族與遷入民族問題等,一直困擾著各國。二是地區恐怖主義勢力急劇回潮。由于中亞的特殊地域條件,國際反恐行動對中亞宗教極端勢力打擊是有限的。阿富汗塔利班實力猶存;藏身于阿巴邊境山區的“基地”核心蠢蠢欲動;“烏伊運”“東伊運”等恐怖組織加緊勾連;新近成立的ISIS將中亞、南亞較大地區劃入其“疆域”。國際宗教極端主義勢力對歐亞地區的影響也正引起各國的警惕。三是有組織跨國犯罪活動猖獗。與中亞相毗鄰的阿富汗、巴基斯坦部族勢力強大,政府控制能力不足,一些在當地盛行的“犯罪經濟”活動通過中亞地區影響著上合組織各成員國的安全,尤其是毒品種植在阿富汗屢禁不絕。2014年阿富汗罌粟種植面積約22.4萬公頃,阿富汗的鴉片產量約占全球85%,海洛因產量約占全球77%。中亞各國及俄羅斯已成為販毒分子向歐亞大陸走私毒品的重要通道。阿富汗毒品問題已成為困擾該國及周邊地區穩定的“毒瘤”。
安全合作是上合組織的立足根基,加強防務安全合作是維護地區安全穩定的重要手段。《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認為,“新的安全挑戰與威脅具有全球性質,只有共同努力,遵循協商一致的合作原則與機制才能有效應對”。上合組織通過合作的方式在技術上、專家培訓、機制、信息溝通開展合作,共同防范發生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阻止毒品走私、跨國犯罪,彰顯了上海合作組織的旺盛生命力。習近平指出:“我們要強有力推進反恐、禁毒、防務合作,提高本組織安全行動能力,形成更嚴密健全的執法合作網絡。加快在地區反恐怖機構基礎上建立應對安全挑戰和威脅中心,強化本組織禁毒職能,對本組織應對安全挑戰具有迫切現實意義。”
??? 圖為:2015年7月1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俄羅斯烏法舉行。這是俄羅斯總統普京迎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
??? 二、建立機制標本兼治
根據成員國面臨的主要安全威脅,上合組織成立伊始就把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作為優先方向,并為此建立了機制。目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以及販毒等跨國組織犯罪依然是威脅地區和平的主要因素,只有各成員國共同努力,加強軍事信任,才能有效打擊恐怖主義及其他地區安全挑戰與威脅。習近平指出:“我們要標本兼治、多措并舉、協調一致地打擊‘三股勢力’。當前,應該以打擊宗教極端主義和網絡恐怖主義為重點,著力鏟除、封堵恐怖極端思想的根源和傳播渠道,加強對其滲透的防范和監控,避免其受外部勢力操控,破壞地區安全穩定,制造社會動亂。”習近平強調:“中方愿與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密切戰略溝通,合力打擊‘三股勢力’,攜手應對地區新威脅新挑戰。”
為使防務安全合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了完善的打擊“三股勢力”法律制度體系。《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等文件明確了合作原則和內容,是國際上為數不多的專門反恐公約。作為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制運作的主要法律依據,《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與《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一同在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立的當天即被簽署,表明上海合作組織對于共同嚴厲打擊包括恐怖主義在內的“三股勢力”的高度重視和堅定立場。該公約除明確了恐怖主義的概念和地區反恐合作的基本原則外,還對各國中央主管機關在地區反恐中應采取的具體措施作出了詳細規定:其一,合作和交流措施,主要包括交流信息,執行關于進行快速偵查行動的請求,相互通報實施打擊恐怖主義的行動和結果,交換法律法規及其實施情況材料,就打擊恐怖主義的行動交流經驗等;其二,執行措施,主要包括打擊(在本國領土上針對其他各方實施的)恐怖主義行為,為恐怖主義提供資金、武器、彈藥和其他協助的行為,以及訓練從事恐怖主義活動人員的行為;其三,情報交換措施,包括全部與準備或者實施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報。此外,該公約還規定,為執行和落實公約規定的需要,各方可以建立緊急聯系渠道和舉行例行或者特別會晤,并在必要時相互提供技術和物資援助。
中俄雙方指揮員在聯合指揮部對參演兵力進行部署
建立地區反恐怖中心是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制的核心。根據《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關于上海合作組織各方應當建立地區性反恐怖機構并保障其運行的規定,在2002年圣彼得堡峰會上,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簽署了《關于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以此作為建立地區反恐怖中心的法律依據。而后,各成員國元首又于2003年在莫斯科共同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為作為上海合作組織的常設機構之一的比什凱克地區反恐怖中心的建立制定了時間表。最終,隨著地區性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于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成立,比什凱克地區反恐怖中心由此正式啟動,標志著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制實現了合作制度化,步入全面深化發展的階段。
圖為: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這是成員國元首集體合影。
三、打造“和平使命”軍演品牌
上合組織雖然不是一個軍事同盟組織,但是以抗擊打擊恐怖主義為目的軍事安全合作一直是該組織的一個重點。軍事層面的合作主要指的是在國防上的反恐演習合作,這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為實際的反恐手段。為震懾“三股勢力”,上合組織成員國在組織框架內通過聯合反恐軍演提高反恐能力,維護本地區安全,既是正當之舉,也是上合組織活力與有效性的體現。同時,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先后建立國防部長年度會議、總參謀長會議、執法安全部門領導人會議、邊防部門領導人會議等定期會晤磋商機制,增進了軍事互信和務實合作。習近平指出:“多年來,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防務部門和軍隊認真貫徹落實元首共識,完善領導會議機制,開展各領域互利合作,特別是打造了‘和平使命’系列演習品牌,產生了深遠影響,為維護地區安全和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和平使命-2010”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合練現場
上海合作組織開展的聯合反恐軍事演習,成為成員國之間加強反恐合作、增強相互信任的有效實踐活動。中國與吉爾吉斯斯坦于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兩國邊境舉行聯合反恐軍事演習,這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之間首次雙邊聯合軍事演習,也是中國軍隊第一次與外國軍隊聯合舉行軍事實戰演習。中、俄、哈、吉、塔五國國防部長于2003年5月在莫斯科元首會晤期間簽署了關于舉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聯合反恐演習備忘錄,8月6日至12日舉行了多邊聯合反恐演習(聯合——2003)。此后,在上合組織框架內,成員國之間幾乎每年都要舉行雙邊或多邊聯合反恐軍事演習。例如,“和平使命——2005”中俄聯合軍事演習、“協作——2006”中塔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07”上海合作組織武裝力量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09”中俄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10”上合組織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12”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武裝力量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13”中俄聯合反恐軍事演習、“邊防聯合決心——2013”聯合反恐演習、“和平使命——2014”聯合反恐軍演、“海上聯合——2014”中俄海上聯合演習、“海上聯合——2015(Ⅰ)”中俄海上聯合演習等等。這些聯合反恐軍事演習成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在反恐領域共同應對挑戰、加強相互協作的成果展現和最好例證。
上合組織聯合軍演從舉辦至今,已經步入機制化、規范化軌道。通過多次的聯合軍事反恐演習,成員國之間加強了軍事合作,熟悉了彼此的指揮體系、指揮方式、指揮手段,探索了編組多國聯合部隊的方法和反恐特種作戰的模式和方法,使成員國之間打擊恐怖主義活動的實力不斷增強。
保護地區穩定和安全是上海合作組織的主要職責,安全合作是上合組織的立足根基。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應從保證本地區長治久安、繁榮昌盛、人民幸福的戰略高度,加強各種安全防務合作,打造安全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