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時04分左右,陳某某做完信息采集后,由輔警陪同再次上了廁所,后被帶回審訊室。10時23分左右,一名輔警到審訊室倒照片后帶著相機離開。不久,審訊室的門從外面被關上,此后就陳某某一人在審訊室內。 陳某某生前最后一段20分鐘左右的視頻顯示:大約10時47分左右,陳某某挪動銬著自己右手的椅子靠到審訊室門后將門反鎖,沉默了一會,大約10時51分左右,用左手解開拴在椅子左扶手上的繩子,和右手一起打了一個繩套,接著把繩套套在脖子上并拉緊,再連同銬著右手的椅子挪到審訊椅一側并靠近審訊椅背處,將繩套一端的繩子系在審訊椅背上,后又取下,將繩子重新打結,重新系在審訊椅背上。10時56分左右,陳某某向下坐,呼吸聲開始明顯,10時58分左右,陳某某身體沒有了動作,直至安靜下來。大約11時27分左右,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在輔警的協(xié)助下打開了審訊室的門,進入后發(fā)現(xiàn)情況異常,并撥打120急救電話大聲呼救,民警進入割斷繩索,將陳某某平放在地上,陳某某家人還進行了簡單的急救,派出所和陳某某家人都撥打了120。11時41分左右,三名120急救人員趕到進行急救,現(xiàn)場確認陳某某已經(jīng)死亡。 發(fā)現(xiàn)陳某某出現(xiàn)異常情況后,方廟派出所立即向瑤海分局進行報告。瑤海分局立即啟動處置預案,并及時向瑤海區(qū)委政法委、區(qū)檢察院、合肥市公安局進行報告,開展相關工作。瑤海區(qū)檢察院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進行調查,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技術人員隨后也趕到現(xiàn)場開展相關工作,對事發(fā)現(xiàn)場及尸體進行了初步勘驗,當場調取并固定了相關證據(jù)。目前,瑤海區(qū)檢察院已經(jīng)全面介入調查,初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瑤海分局已對辦案民警和輔警進行停職,配合調查。此外,瑤海區(qū)委區(qū)政府還成立了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的專項工作組協(xié)調監(jiān)督調查工作的開展。 今天下午,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等家人在瑤海區(qū)檢察院,觀看了陳某某生前最后一段時間的視頻錄像。瞿女士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有十幾分鐘時間的視頻錄像不足以還原事實真相,要求觀看全部錄像以還原事實真相。瞿女士認為,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不相信其丈夫陳某某會因此自殺。 針對相關報道,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的合肥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民警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說,陳某某被帶到派出所后全程都有錄像,經(jīng)過初步查閱錄像,民警沒有毆打陳某某的暴力執(zhí)法行為,他們對相關問題也進行調查了解。有關繩子問題,陳某某被帶到派出所時呈醉酒狀態(tài)且情緒激動,便放在審訊室的審訊椅上進行約束。第二天早上陳某某清醒后說坐在審訊椅子上不舒服,輔警便從別的地方搬來一把帶扶手的普通椅子,放在審訊室里給陳某某坐,做完筆錄后便將陳某某右手銬在椅子右扶手上,繩子是系在左扶手上,搬椅子時沒有注意。有關陳某某戴手銬腳鐐的問題,在對陳某某醉酒約束時使用了手銬,將其約束在審訊椅上,其清醒后被移至普通椅子上,只有右手銬在椅子右扶手上,直至陳某某死亡都是這種狀態(tài),沒有使用腳鐐。有關不讓陳某某上廁所問題,陳某某在輔警陪同下共上了三次廁所,不存在不讓上廁所問題。對于陳某某家人不能明白其會自縊的動機,還需進一步調查了解,從了解到的情況看,可能涉及個人隱私不能對外說明。 陳某某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后,合肥市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事發(fā)后立即責成瑤海分局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同時派出由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對民警的執(zhí)法活動進行調查。公安機關將根據(jù)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嚴格依規(guī)依紀處理,絕不姑息。 本報合肥6月29日電 今天,一篇《男子派出所內身亡 家屬稱其戴手銬腳鐐頸部有勒痕》的報道引起關注。《法制日報》記者第一時間趕赴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瑤海區(qū)人民檢察院了解采訪,并在檢察機關調看了陳某某死亡的相關視頻。這段視頻錄像是瑤海區(qū)檢察院從派出所封存并調取的,記錄了陳某某最后的時間。 6月21日21時許,陳某某因酒后毆打他人被出警民警依法傳喚至方廟派出所,因陳某某呈醉酒狀況并辱罵、毆打民警而被約束在審訊椅上。22日早上5時30分左右,陳某某清醒并由輔警陪同上了一次廁所。6時50分左右,民警開始對陳某某做筆錄,至8時左右做完筆錄。此后,陳某某一人在審訊室內,直至9時54分左右被帶到信息采集室進行打卡、照相。這期間,審訊室的門開著,有輔警在門外看管,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中間還給他送來早飯,陳某某未吃。 10時04分左右,陳某某做完信息采集后,由輔警陪同再次上了廁所,后被帶回審訊室。10時23分左右,一名輔警到審訊室倒照片后帶著相機離開。不久,審訊室的門從外面被關上,此后就陳某某一人在審訊室內。 陳某某生前最后一段20分鐘左右的視頻顯示:大約10時47分左右,陳某某挪動銬著自己右手的椅子靠到審訊室門后將門反鎖,沉默了一會,大約10時51分左右,用左手解開拴在椅子左扶手上的繩子,和右手一起打了一個繩套,接著把繩套套在脖子上并拉緊,再連同銬著右手的椅子挪到審訊椅一側并靠近審訊椅背處,將繩套一端的繩子系在審訊椅背上,后又取下,將繩子重新打結,重新系在審訊椅背上。10時56分左右,陳某某向下坐,呼吸聲開始明顯,10時58分左右,陳某某身體沒有了動作,直至安靜下來。大約11時27分左右,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在輔警的協(xié)助下打開了審訊室的門,進入后發(fā)現(xiàn)情況異常,并撥打120急救電話大聲呼救,民警進入割斷繩索,將陳某某平放在地上,陳某某家人還進行了簡單的急救,派出所和陳某某家人都撥打了120。11時41分左右,三名120急救人員趕到進行急救,現(xiàn)場確認陳某某已經(jīng)死亡。 發(fā)現(xiàn)陳某某出現(xiàn)異常情況后,方廟派出所立即向瑤海分局進行報告。瑤海分局立即啟動處置預案,并及時向瑤海區(qū)委政法委、區(qū)檢察院、合肥市公安局進行報告,開展相關工作。瑤海區(qū)檢察院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進行調查,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技術人員隨后也趕到現(xiàn)場開展相關工作,對事發(fā)現(xiàn)場及尸體進行了初步勘驗,當場調取并固定了相關證據(jù)。目前,瑤海區(qū)檢察院已經(jīng)全面介入調查,初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瑤海分局已對辦案民警和輔警進行停職,配合調查。此外,瑤海區(qū)委區(qū)政府還成立了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的專項工作組協(xié)調監(jiān)督調查工作的開展。 今天下午,陳某某的妻子瞿女士等家人在瑤海區(qū)檢察院,觀看了陳某某生前最后一段時間的視頻錄像。瞿女士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有十幾分鐘時間的視頻錄像不足以還原事實真相,要求觀看全部錄像以還原事實真相。瞿女士認為,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不相信其丈夫陳某某會因此自殺。 針對相關報道,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的合肥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民警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說,陳某某被帶到派出所后全程都有錄像,經(jīng)過初步查閱錄像,民警沒有毆打陳某某的暴力執(zhí)法行為,他們對相關問題也進行調查了解。有關繩子問題,陳某某被帶到派出所時呈醉酒狀態(tài)且情緒激動,便放在審訊室的審訊椅上進行約束。第二天早上陳某某清醒后說坐在審訊椅子上不舒服,輔警便從別的地方搬來一把帶扶手的普通椅子,放在審訊室里給陳某某坐,做完筆錄后便將陳某某右手銬在椅子右扶手上,繩子是系在左扶手上,搬椅子時沒有注意。有關陳某某戴手銬腳鐐的問題,在對陳某某醉酒約束時使用了手銬,將其約束在審訊椅上,其清醒后被移至普通椅子上,只有右手銬在椅子右扶手上,直至陳某某死亡都是這種狀態(tài),沒有使用腳鐐。有關不讓陳某某上廁所問題,陳某某在輔警陪同下共上了三次廁所,不存在不讓上廁所問題。對于陳某某家人不能明白其會自縊的動機,還需進一步調查了解,從了解到的情況看,可能涉及個人隱私不能對外說明。 陳某某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后,合肥市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事發(fā)后立即責成瑤海分局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同時派出由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對民警的執(zhí)法活動進行調查。公安機關將根據(jù)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嚴格依規(guī)依紀處理,絕不姑息。 本報合肥6月29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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