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8日上午,宜昌中院依法對曹永正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行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曹永正犯非法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300萬元。 宣判后,曹永正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曹永正的親屬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旁聽了公開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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