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菲導演鬧劇在南海掀不起風浪
2016-07-14 09:55:1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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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所謂的仲裁裁決沒有約束力、無效、違法,中國不會承認,也不會執行”,7月13日,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會上指出,南海仲裁案由菲律賓共和國時任政府單方面提起,有違中菲兩國協議和地區國家共識,不符合國際法,注定要被拋棄。劉振民表示,中方愿同菲律賓新政府共同努力,妥善處理南海問題,推動中菲關系早日重回正軌。 國新辦當天發布《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有關爭議》的白皮書,從南海諸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由來,中菲已就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共識,菲律賓一再采取導致爭議復雜化的行動,中國處理南海問題的政策等五個方面闡述了中國政府在中菲南海爭議和南海問題上的一貫立場和政策。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國新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郭衛民在當天的發布會上指出,這場鬧劇在南海這片中國人的“祖宗海”掀不起風浪,“中國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和意志堅如磐石”。 非法仲裁產生無效判決 劉振民當天重申了中國政府對所謂仲裁裁決的立場,即裁決結果“沒有約束力、無效、違法,中國不會承認,也不會執行”。劉振民強調,無論是成員組成、機構運作,還是資金來源,臨時仲裁庭都存在很大問題,獨立公正難以確保。 首先,臨時仲裁庭絕非國際法庭,與位于海牙聯合國系統的國際法院毫無關系。該仲裁庭雖然與位于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和位于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有一定關系,但不是這兩個法庭的一部分。僅有的聯系是這個仲裁庭在庭審的時候使用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大廳。 其次,所謂仲裁庭的組成實際上是政治操作的結果。這個臨時仲裁庭是由5名仲裁員組成,除了菲律賓自己指定來自德國的沃爾夫魯姆教授作為仲裁員外,其他4名仲裁員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柳井俊二既是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同時也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會長。其人在協助安倍解除集體自衛權,挑戰二戰后國際秩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曾經擔任日本駐美大使。所謂仲裁庭的組成完全是柳井俊二一手操縱的結果。 第三,臨時仲裁庭的五位組成成員中有四位來自歐洲,另外一位法官雖然來自加納,但也長期居住歐洲。1945年簽訂《聯合國憲章》、制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時候曾規定,“國際法院的組成必須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時也有這個要求。這是要確保法庭有代表性、有權威性。但是臨時仲裁庭的成員沒有一位來自亞洲,遑論中國。沒有對亞洲文化、南海問題、亞洲復雜地緣政治的深刻了解,無法作出公正判決。 第四,臨時仲裁庭在運作過程當中缺乏基本原則,甚至完全背棄了他們原來堅持的觀點。臨時仲裁庭使用的證人也是如此。有證人在其學術著作里講“南沙群島至少有12個海洋地形是島嶼,可以主張二百海里專屬經濟區”,但是到臨時仲裁庭作證的時候卻說“一個都沒有”。對這樣的證言,臨時仲裁庭不做任何調查,不做任何辨別就采信。 最需要指出的是,國際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其酬金、薪水由聯合國支付,以確保其獨立性、公正性。但是,“這五名法官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他們是有償服務的”。劉振民指出,臨時仲裁庭的運作出乎當年公約制定者們的期待和預料,創造了非常不好的先例。“這個臨時仲裁案可能會成為國際法史上一個臭名昭著的案例。”劉振民強調,國際法上有個規則叫做“非法行為不產生合法效力”,以此類推,無效的判決也不可能得到執行,不會有約束力。一張廢紙的裁決,也沒有人執行。“誰要想試試,按照這個裁決去執行,去實施他們的行為,那也是會構成新的不法行為,中國政府也會采取必要的手段阻止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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