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局南海,仲裁庭草臺班用了哪些鬼伎倆?
2016-07-14 22:03:06? ?來源:中國日報網 責任編輯:李霖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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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倆4:偷梁換柱 60多年來,中國政府在立法和法律文件、以及官方聲明中多次重申對九段線范圍內的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享有主權和海洋權益。 仲裁庭明白得很,國際海洋法上"歷史性所有權"的涵義指示的是“對海灣以及其他近岸水域主張的歷史性主權。”而仲裁庭卻大筆一揮,任意抹殺了中國的主權主張,竟稱“中國只是“主張對‘九段線’內資源的歷史權利,而非對南海水域的歷史性所有權。”從而得出了對該案具有管轄權的結論。 仲裁庭為了給自己攬權,偷梁換柱,把中國的主權主張偷換為所謂資源權利,居心何其陰險。 伎倆5:渾水摸魚 為了確定中國是否在《公約》生效之前對南海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仲裁庭也頗為專業地審議了所謂“歷史記錄”。 這些歷史記錄,據仲裁庭自己說,來自于“英國水文辦公室、法國國家圖書館、法國國家海外檔案館的檔案”。利用這些歷史記錄,仲裁庭得出一個含含糊糊、輕描淡寫、不痛不癢的結論:“有證據表明中國和其他國家的航海者和漁民在歷史上利用過南海的島嶼。”繼而妄稱,中國歷史上在南海海域的航行和捕魚反映的是“對公海自由而非歷史性權利的行使”。 仲裁庭一方面利用一些西方歷史記錄,另一方面卻故意淡化或刻意回避中國對南海諸島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經營開發,以及行使連續不斷的行政管轄的大量歷史記錄,大概并非無心之失,而是故意要把水攪渾,借此否定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伎倆6:瞞天過海 同樣,在“審查了歷史記錄”后,仲裁庭認定漁民對南海島礁的短暫利用不能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由此,仲裁庭便得出又一謬論,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于水面的島礁(包括太平島、中業島等)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巖礁”! 不得不說,仲裁庭審查的“歷史記錄”是經過選擇的,試圖瞞天過海。而所謂太平島等島礁不存在“穩定的人類社群”的說法絕對是無稽之談。 事實是,太平島高潮時露出水面面積0.49平方公里,并且曾長期有中國人在島上居住。 例如,1868年出版的英國海軍部《中國海指南》提到南沙群島時指出:“海南漁民,各島都有其足跡,也有久居島礁上的”,“在太平島上的漁民要比其他島上的漁民生活得更加舒適,與其他島相比,太平島上的井水要好得多”。 英國海軍1879年的航海記錄也記載,當年英國海軍艦隊到達南海諸島,發現很多來自中國海南島的移民在那里生活,而且常年居住在那里。包括淡水較豐富的太平島等島嶼。 1933年在法國出版的《彩繪殖民地世界》雜志也記載:南沙群島9島之中,惟有華人居住,華人之外并無他國人。該雜志還記載,太平島、中業島等島嶼上植被茂盛,有水井可飲用,種有椰子樹、香蕉樹、木瓜樹、菠蘿、青菜、土豆等,蓄養有家禽,適合人類居住。 這些為仲裁庭所忽視的西方歷史記錄,都是對中國擁有南海諸島的歷史性權利的有力證明。 如果依照裁決所說,太平島都不算島的話,那日本的沖之鳥就更不是島了!沖之鳥礁在漲潮時只有兩塊礁石露出水面,總面積不足10平方米,根本不能供人類居住。日本政府卻恬不知恥地稱之為“沖之鳥島”,狂妄地主張總面積約為70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和約25萬平方公里的外大陸架。而太平島面積是沖之鳥礁近5萬倍,卻被仲裁庭判定為“巖礁”,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何其荒謬! 對于南海仲裁案,中國始終采取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不執行的態度。因此,南海仲裁案自始至終都是菲律賓和仲裁庭唱的一出雙簧,他們一唱一和,呼朋喚友,大造聲勢,終于炮制出了仲裁結果這么一個結晶,洋洋灑灑,頗能惑眾。其實,細細審視,個中滿紙荒唐,盡是歪理。對于中國來說,這不過是廢紙一張。 這種徒有虛名的所謂“仲裁”,非但不能解決既有問題,反而可能會進一步激化矛盾,某些域外國家又要渾水摸魚,借機漁利。 因此,解決南海問題最根本的出路,是要維護國際法治以及公平和正義,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從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大局著眼,由直接有關的當事國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而不是這種半吊子“仲裁”!(張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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