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木瓜4個19.9元團,還差2人”“1元就拼進口車厘子,限量7人團”……如今,很多微信用戶都接觸過類似的線上團購水果活動,只要某個微信好友發起,湊夠一定人數即可成團,價格相對實惠,趕上促銷抽獎還能享受1元價。 在北京上大學的李凌有一回在班級微信群里看到拼團買水果的信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花19.9元買了10個橙子。“下單第二天就收到貨了,味道不錯。現在我經常參與這種團購,除了實惠便利,還能與朋友們‘有福同享’,我想這是年輕人熱衷拼團的主要原因。”李凌說。 不過,隨著可“拼”商品花樣增多、消費群體日益擴大,一些拼團平臺也暴露出許多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問題。 一是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四川省成都市的王雪萌不久前參與了一個19.9元可購2盒進口藍莓的拼團活動,在這一拼團網站注冊時王雪萌留了個心眼,使用化名“王雪”注冊。兩天后藍莓到貨,品質還不錯。然而煩惱也開始了,一個星期后各種推銷電話接踵而至,對方在電話里稱她為王雪女士。“我第一次用這個名字購物,收到快遞后也將寫有個人信息的快遞單撕碎了,就是拼團平臺泄露的信息。”王雪萌非常氣憤。 在互聯網上關于拼團話題的討論中,不少用戶都反映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拼團平臺泄露,懷疑某些拼團平臺就是刻意使出低價“誘餌”來套取用戶信息。 二是名為抽獎實為集資。江西省南昌市的張鵬參加了一個“1元泰國山竹5斤50人團”。該拼團平臺在組團成功的訂單中隨機抽取中獎者,一等獎送水果,二等獎送88元代金券,未中獎的退還錢款。李鵬發動親朋好友,好不容易湊夠了50人組團成功,參與抽獎。幾天后,他收到平臺信息,他的團并未中獎,而大家的付款5天后才退還至賬戶。 “這樣的拼團抽獎活動不少,就沒有聽說過有中獎的。而且平臺也不會公布中獎名單,很不透明。”李鵬懷疑抽獎只是噱頭,事實上沒人中獎,這只是平臺在變相集資。 三是售后服務良莠不齊。“寄到的水果已經不新鮮,沒法吃了,可跟客服溝通,對方百般抵賴,問題沒有解決。”北京的夏小姐說,她周圍一些朋友曾在拼團平臺上買到過假冒產品,申請退貨對方并不搭理。“許多人都覺得金額不多不值得糾纏,就忍了。”她說。 遇到這種不靠譜的拼團,咱只能吃啞巴虧嗎?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張嚴方提出“勿以惡小而縱之”,消費者應該積極進行維權。他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不過在王雪萌案例中,由于她沒有使用真實姓名,無法證明訂單中的王雪就是她,所以舉證過程中會遇到麻煩,從而影響到維權效果。”張嚴方建議,在這種拼團平臺消費時,消費者應提供真實姓名,便于維權時舉證。其次,對于網上訂單的一些流程證據要注意保存。訂單和短信等電子信息要截屏存盤,紙質訂單要保存,丟棄快遞盒時個人信息要及時銷毀,減少泄露途徑。當出現個人信息泄露時,可以撥打12315直接投訴舉報。“要注意商家是否提供合法發票,這涉及商家是否依法納稅和消費者個人維權舉證時有無憑證的問題。”張嚴方說。 張嚴方認為,“拼團”雖然都是小訂單,但聚沙成塔,整體上消費量非常可觀,并且符合未來移動互聯式、社交場景嵌入式的消費新潮流,前景看好,對其存在的問題要予以充分重視。“消費者畢竟是弱勢一方,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售后服務等問題怎么規范、解決,政府和行業協會應馬上進行研究,盡快制定出游戲規則。”他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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