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談所謂南海仲裁案:結束鬧劇 回歸正軌
2016-07-15 21:52:26?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邢曉宇 邢曉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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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主權必須遵循歷史與法理 在李國強看來,考證領土主權不外乎兩個依據,一是法理,一是歷史,兩者缺一不可。論證領土歸屬同樣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理為準繩”。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仲裁庭所做的裁決罔顧事實,而且置中國南海歷史依據于不顧,片面地利用所謂國際法原則來裁決中國兩千年歷史所形成的權力和權益,令人震驚!” 南海,亦稱南中國海,指中國東南方向北緯23°27′與南緯3°、東經99°10′與122°10′之間的廣大海域,整個海域為一由東北朝西南走向的半封閉海域,東西距離為1380公里,南北距離約2380公里,總面積約350萬平方公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廣東海洋史研究中心主任李慶新說,南海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由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并持續對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權管轄;中國政府始終堅持擁有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主權的立場,并為和平解決南海問題不懈努力。 李慶新說,中國人民最早開發和最早經營南海諸島和海域,中國最早發現和最早命名南海諸島及其海域,中國政府最早對南海諸島及其海域進行管轄和行使主權,中國政府采取各種形式和措施維護海洋權益。“南海諸島及其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是具有充分的歷史依據和國際法法理依據的。” 在學者看來,歷史研究是一切人文社會科學理論研究的基石,深入開展南海歷史研究,科學闡釋南海歷史發展的進程,是確定南海主權歸屬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對于所謂仲裁結果,人們不禁發問:仲裁庭究竟對于中國南海歷史了解多少?有無掌握足夠的中國或者周邊國家在南海問題上的歷史依據和法理依據?顯而易見的是,它片面引用法律條款而沒有顧及中國在南海的主權、管轄權以及相關權利所形成的完整歷史過程。絲毫看不出仲裁庭究竟依據了什么樣歷史證據來證明其他國家特別是菲律賓在南海享有什么樣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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