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7月21日電(見習記者 章天啟)21日,記者從浙江杭州市公安局地鐵公安分局獲悉,近日,一男子酒后乘坐地鐵時拒不配合地鐵站內安檢人員執行安檢,還將手持的礦泉水瓶砸向安檢員,該男子的行為因構成擾亂單位秩序被地鐵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日晚8點20分左右,一男性乘客(周某某,52歲,杭州人)手持一瓶礦泉水進入杭州地鐵一號線高沙路站站廳東安檢區,安檢員按照規定要求其喝一口手中的水,周某某二話不說,直接將瓶子中的水潑向安檢員徐某,而后又將礦泉水瓶砸向安檢員梁某某,隨后拒不配合安檢員的勸阻,強行通過閘機欲進站乘車,后被趕到現場的民警抓獲。 經查,周某某表示自己在吃晚飯時喝了不少酒,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認為安檢員叫他喝水是故意刁難他,遂作出以上行為。因周某某的行為擾亂單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地鐵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五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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