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師致信國務院法制辦 7月22日,因為關注宋奕辰事件,五名來自各地的律師分別致信國務院法制辦,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涉嫌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為由,通過郵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申請書》的形式,提請國務院對《意見》進行合法性審查。 鄭州的律師苗杰參與了這次申請。據其提供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申請書》,她認為《意見》的內容涉嫌與《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相抵觸。苗律師介紹,從性質上講,《意見》是由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也就是俗稱的“紅頭文件”。在法律效力上,這種文件低于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因此一旦發生了兩者相抵觸的情形,要以法律為準。 參與致信行動的北京律師黃溢智認為,近年考生體檢不合格導致被高校退檔的事件頻發,應該引起社會對高考體檢制度的反思。長沙律師張玉娟從情理上分析了《意見》是否合理。張玉娟說:“政策規定身體好的人能上大學,身體不好的人就不能,這是沒道理的。至于進了大學能不能學習,學完了能不能畢業,畢業以后有沒有工作,這是考生自己的事,別人不用替他們操心。” 另一位參與者是深圳律師辛鈞輝,他對《意見》感觸更深,因為他自己就是肢體殘障者,他也曾被高考體檢規定影響。辛鈞輝說:“我考大學那時候,就聽說很多學校的很多專業,像我這樣有殘疾的考生不能報,甚至還因為我臉上有疤痕,差點連法學專業都讀不成。幸好我報的學校比較人性化,我算是被‘通融’過去了。最近幾年,每年高考后都能看到考生因為體檢被學校拒絕的消息,一想到這對學生甚至整個家庭的打擊,就讓我覺得不公平。” 武漢律師黃思敏介紹,國務院《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第九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公民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或者認為規章以及國務院各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發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決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國務院法制機構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她說:“我們這次就是依據這一條提出審查的申請,希望國務院法制辦能夠考慮我們的建議。” 文/本報記者 王曉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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