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
2016-07-26 18:09:03??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責任編輯:李霖 林雯晶 |
分享到: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國資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戰略要求,結合行業體制改革和產業政策,提出有關中央企業實施重組的具體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后穩步推進。中央企業結合實際制定本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具體實施方案,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后組織實施,其中涉及國家安全領域的,須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中央企業在結構調整與重組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建立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的專項工作機制,由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切實依法依規操作。同時發揮工會和有關社團組織的作用,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強行業指導。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國家重大戰略布局以及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等需要,明確國有資本分行業、分區域布局的基本要求,作為中央企業布局結構調整的重要依據,同時結合各自職責,配套出臺相關產業管理政策,保障國有資本投入規模科學合理,確保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有利于增強國有經濟主導能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出臺財政、金融、人才、科技、薪酬分配、業績考核等支持政策,并切實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為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創造良好環境。要充分發揮各類基金的作用,積極穩妥引入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和支持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 (四)完善配套措施。 健全企業退出機制,完善相關退出政策,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調整、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問題,切實維護好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完善政府和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解決中央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為中央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 金融、文化等中央企業的結構調整與重組,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
相關閱讀:
- [ 07-26]醫學院拒收視殘考生 五名律師致信國務院法制辦
- [ 07-23]國務院調整自貿區51項法規 廈門外商將有投資新機遇
- [ 07-22]安徽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復
- [ 07-22]7月2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定了這3件大事
- [ 07-22]人社部:將削減70%以上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
- [ 07-22]國務院調整廈自貿區51項法規 外商將有投資新機遇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