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約租車如何納入監管體制?
2016-07-28 19:28:04?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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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考慮到出租車行業的需求價格彈性小于1的特征,為了防止互聯網平臺公司利用這一特征抬高價格,比較合理的價格管制方式是,由政府監管部門設定一個最高限價,限價以下,各大約車平臺公司可以進行價格競爭;政府可以基于本地區通貨膨脹水平,以1年為周期,對最高限價進行調整。 第三,關于互聯網約租車業態的經營模式。出租車應該采取公司化經營還是個體經營,這是一個長期以來持續充滿爭議的問題。有人認為,出租車是一個天然適合于個體經營的行業,因為一個人配一輛車就可以接活,尤其是巡游出租車更為如此。這個觀點把握住了出租車行業的某些特征,但是并不完整。第一,出租車作為交通運輸的一個子行業,難免存在發生各類意外事故的可能,也就天然需要合格的責任主體。出租車司機本身的財務能力,決定了他做不了這個責任主體,而出租車管理公司更加符合責任主體的要求。第二,運送客人只是出租車全產業鏈中的中間業務環節,大量的上游環節和下游環節則構成了對中間業務必不可少的支持,管理公司集中為司機們提供這些業務支持,恰好體現出監管部門反復強調的集約化和規模化要求。在互聯網時代,司機和公司各自的優勢似乎更有可能表現得淋漓盡致,從而有利于各自在分工合作的基礎上實現效率。 互聯網技術對出租車產業組織將帶來深遠影響,基于我們前面的分析,我們認為,簡單的公司/個體二分法并不利于監管部門對互聯網約租車經營模式的把握。更恰當的做法應該是,在對出租車產業鏈進行分解的基礎上,討論哪些環節和業務應該一體化到公司內部,而哪些又更需要發揮個人的積極性。經營模式問題,我們建議,應該把更大的自主權交給出租車行業的從業者個體去決定。 第四,互聯網技術下的信息安全。新的信息技術幫助我們緩解了大量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使得我們可以創造出新的業態、新的監管模式。與此同時,它也帶來了信息安全隱患,從個人的隱私、到公司的商業機密、再到行業或國家層面的信息保密工作,這些問題正在變得比過去更嚴重、更加迫切需要有新的監管機制來處理。對此,我們認為,交通管理部門應該會同國家信息部門盡快制定相關行業的信息監管標準和行為準則。 此外,還有一些應該納入監管框架的問題,包括對乘客可能的歧視、在線支付安全、以及新業態下的稅收征收、為互聯網約租車提供恰當的保險品種,等等問題。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同樣需要在細致分析的基礎上實現有效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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