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行業規模驚人 專人培訓分工明確,“賣好評”15分鐘能掙6元 隨著“刷單”對網購影響越來越大,一些電商平臺也采取技術手段打擊“刷單”行為。可為什么這種行為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為了搞清“刷單”交易的過程,筆者以大學生身份加入了一個“刷單”平臺。 在新浪微博中,筆者搜索關鍵詞“淘寶刷單”,發現以“網上兼職”“淘寶刷單”為名的微博鋪天蓋地。筆者隨機挑選了一條,并與對方取得了聯系。對方告訴筆者,想要做網上兼職,首先要成為該平臺的會員。三級會員分別對應33、66、99元的入會費,級別不同,兼職種類及報酬也不同。 在轉給客服33元“入會費”之后,筆者被拉進了一個名為“太陽團交流群1”的QQ群,此時該群有近1200個成員,而第二天同一時間,群內已經發展到1300多人。 客服告訴筆者,入群之后,要先接受培訓和考核,考核過了才能“刷單”。所謂“刷單”培訓,其實是一段長達半個小時的“刷單”教程視頻,在對每一個步驟都作出詳細的說明與演示之后,“老師”專門強調:嚴禁刷手私聊商戶,違反此規定的將被踢出。 交流群內還有專人負責考核新人,在完成相應考核后,筆者終于被拉進了名為“太陽淘寶放單群3”的QQ群。 這個群有800多人,既有放單的商家,又有接單的刷手。入群不久,就有商家放出單子:“天貓電腦遠程單,3心起,周不過7,傭金6,夏季無袖真絲時尚連衣裙,貨比一家1分鐘,主寶貝5分鐘,雙收藏。” 這句“加密”的“刷單”信息大致意思是:“刷單”商品為“夏季無袖真絲時尚連衣裙”,“刷單”者至少具有3心以上的淘寶會員資格,“刷單”時,必須在商品頁面瀏覽至少5分鐘,同時要瀏覽其他同類商品1分鐘以上進行比較,還要將賣家店鋪和商品點擊收藏,完成一次“刷單”可以得到6元的報酬,此外,同一個“刷單”者在淘寶每周“刷單”不得超過7次。 筆者了解到,其中瀏覽5分鐘、比較1分鐘、每周不超過7次的規定,是為了逃避淘寶平臺技術監管采取的措施。 按照商家的要求,筆者在15分鐘左右即完成了相關操作,在把各步操作截圖發送給商家后,由商家遠程操控完成了付款和買賣流程。當天晚上,筆者的支付寶賬號便收到了6元的報酬。三天后,筆者依照約定在網上確認收貨并給予了商家五星好評。 截至發稿時,筆者第一次加入的交流群已經加滿了2000個成員的限額。以“放單”為關鍵字搜索QQ群,可以搜出近400個“刷單群”。此外,許多的“刷單”業務還會通過YY、QT等社交平臺完成,“刷單”行業的實際規模之大可想而知。 相比于淘寶商城里賣家較為隱蔽的“刷單”交易,一些購物平臺賣家則公開“收購”好評,平臺也似乎并不限制賣家“購買”好評的行為。在京東商城,不少第三方賣家都會在商品名稱里直接打上“好評返現”“曬單送購物券”等標語,一款價格80元的兒童餐具,商品介紹的第一句就標明“好評返現10元”,而這款兒童餐具至今獲得的評價100%為五星級好評。 -多次打擊仍難杜絕 排名應凸顯誠信度,“刷手”也得承擔法律責任 為了防止“刷單”擾亂正常的網購秩序,近年來監管部門和很多網購平臺加強了這方面的懲治力度。 阿里巴巴集團負責平臺管理的公關負責人楊樹表示,一直以來,阿里巴巴都堅決反對“刷單”行為,目前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打擊“刷單”的措施,例如“刷單”產生的交易量將一律清零,參與“刷單”的雙方將被封號、降權等。 據報道,今年5月份,阿里巴巴聯手重慶工商破獲億元“刷單”案,將運營了五年的“刷單”網站“藍天店主網”關停,上百萬“刷單”流水資金被凍結。因法律及監管缺位,“刷單”組織者楊某夫婦通過購買搜索引擎關鍵詞、QQ群推廣的方式公開招攬生意,廣告費高達每月上萬元。截至案發,已有多個電商平臺的數千家賣家參與,累計雇傭刷手達到18萬多人。 此前,阿里巴巴也曾打掉過數千人的“刷單”團隊,但因為相關法律規定的缺失,除了行政處罰和網絡平臺的監管措施,很難追究“刷單”組織者和參與者的其他法律責任。 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蔣海松認為,按現有的法律規定,“刷單”行為也屬于違法,“這是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過各項法律規定針對‘刷單’行為的表述較為零散,不夠系統,懲治力度也不夠,缺乏約束力和執行力。只有立法部門完善立法,執法部門嚴格落實,‘刷單’行為才能被有效遏制。” 張耕認為,目前打擊“刷單”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現有制度和網購環境下,很難杜絕“刷單”行為,所以需要考慮優化排名制度,不宜再把好評、銷量等作為排名的唯一依據,而要把誠信度、資質等作為更重要的參考指標,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不要輕信商家的好評記錄。“在國外,電商普遍受到稅務部門的嚴格監管,出現‘刷單’行為時,首先會被認定是嚴重的逃稅行為,稅務部門懲罰力度非常大,賣家將付出相當高的違規成本,所以大量的、成產業鏈的‘刷單’現象很少出現。”張耕說。 蔣海松特別提醒,“刷單”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不僅包括賣家和“刷單”平臺的組織者,也包括參與其中的“刷手”,如果明知是虛假宣傳、是“刷單”還參與,“刷手”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吳秋余鄭嘉璐 |
相關閱讀:
- [ 07-28]廈門上月商品住宅成交量回落 同安區二手房受剛需族青睞
- [ 07-27]北京將提高二套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
- [ 07-27]二季度商品基金意外崛起 公募產品戰略布局謀差異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