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家糧食儲備企業涉違紀違規資金17.9億元
海南糧食系統三大亂象亟待整治
□ 本報記者 邢東偉
為確保糧食安全,國家建立國家儲備制度,依靠國家儲備糧庫,既可以方便調配資源、穩定市場,又可以通過保護價收購,發揮糧食“蓄水池”作用。
然而,一些糧食儲備系統的蛀蟲卻利用職務之便,大肆索取和收受私企糧商、建筑承包商給予的“好處費”“回扣”等。
在7月27日召開的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二次會議上,海南省審計廳廳長張震華透露,2015年,海南省審計廳對全省34家儲備糧承儲企業進行審計,查處違紀違規資金17.9億元,全省27家儲備企業虛假糧食輪換13.07萬噸,騙取國家補貼資金1325.75萬元,存在虛假輪換騙取財政資金,賬務核算混亂、弄虛作假、損公肥私,管理部門履職不到位三大亂象。
涉貪腐“糧官”連續被查
近日,經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海口第二糧油儲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柯圣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柯圣春在擔任海口二儲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虛假輪換儲備糧,騙取國家財政補貼,先后收受蒙某、馮某、莊某等人財物共計225萬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損害國家利益。
柯圣春案只是海口市27起糧食系統貪腐窩案中的一起。
據當地媒體報道,去年3月以來,海口市紀委整合檢察、公安、審計等力量,查辦了海口市糧食系統迄今為止最大的系列腐敗問題。截至目前,海口市紀委立案審查27件27人,涉及正處級干部1人,副處級干部1人,科級干部11人,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責任人14人。已處理18人,其中開除黨籍5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黨內嚴重警告4人、黨內警告6人;行政開除4人、行政記過4人、行政警告2人。
在被立案審查的27人中,涉案人員上至海口市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信,下至企業倉庫保管員,其中市一級單位涉嫌違法的4人貪污、受賄金額就達800多萬元,挪用公款186萬元;涉案單位虛假輪換儲備糧騙取國家財政補貼486.75萬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海口市屬糧食企業屬于偏小的國有企業,主要是負責糧食的儲備、輪換,長期不被人們所關注。企業負責人在許多人眼里只是個小官,表面看起來沒有多大權力,但就是這些不被關注的小企業卻出現了巨額貪腐。
虛假輪換騙補貼1325萬元
“2015年,我們對全省34家儲備糧承儲企業進行審計,發現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張震華表示,部分糧儲企業虛假輪換騙取財政資金,賬務核算混亂、弄虛作假、損公肥私,主管部門履職不到位、監管不到位。
“海口鐵龍儲備庫、文昌市糧油購銷中心等6家儲備企業之間相互串通,以陳糧充當新糧9419.75噸;海口云龍儲備庫等7家儲備企業虛假輪換儲備糧3.62萬噸;儋州市糧油總公司等4家儲備企業共違規購銷儲備糧3.48萬噸……”
審計發現,海南省27家儲備企業虛假糧食輪換13.07萬噸,騙取國家補貼資金1325.75萬元;6家儲備企業虛報輪換套取貸款2.27億元并挪作他用。儲備企業作假手段五花八門,有儲備企業之間相互串通以陳糧充當新糧;有儲備企業“以少充多”編造虛假輪換數量,如洋浦糧食儲備庫、屯昌縣糧食儲備庫等6家儲備企業編造虛假輪換數量1.91萬噸;有儲備企業通過賬務處理內部虛假輪換,如省秀英公司、海南海口糧油儲備有限公司等13家儲備企業虛假輪換糧食3.11萬噸,有儲備企業通過第三方私營企業購銷儲備糧,如儋州市糧油總公司等4家儲備企業共違規購銷儲備糧3.84萬噸。
此外,還有海口甲子儲備庫等6家儲備企業通過虛假輪換,騙取農業發展銀行低息貸款2.27億元,用于購商品糧、借新還舊、自營業務、轉借給他人。
“還有瓊海市糧食儲備公司等8家儲備企業存在低價收購高價入賬、虛增成本等做假賬隱瞞收入問題,還有23家儲備企業違規使用個人銀行卡(存折)及現金,公款私存,支出用途不明,涉及金額14.58億元。”張震華說,產生上述問題主要是由于委托代儲模式長期不規范,糧權不清,糧權變債權;糧食經營代替儲備,危害糧食安全。
破解糧儲企業資金監管難
張震華表示,截至2016年4月底,審計已督促儲備企業進行整改。在向海南省政府提出嚴肅問責、規范管理建議的同時,審計部門建議創新儲備糧輪換機制,明確儲備企業的功能定位,嚴格實行儲備和經營分離,避免利益沖突,確保糧食儲備好、輪換好。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海南省采納該省審計廳實施的全省糧食儲備企業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建議,出臺《海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全省儲備糧管理,確保省級儲備糧“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要求,將省紀委《糧食“碩鼠”何以猖狂——海南省糧食系統系列違紀違法案件剖析報告》轉發全省,作為“兩學一做”反面教材;省長劉賜貴和常務副省長毛超峰作出批示,要求落實整改,追究責任。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海南省發改委、省糧食局、省財政廳、農發行省分行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保證省級儲備糧管理落實到位;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具體負責儲備糧的經營管理,對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
同時,該暫行辦法還對審計機關在儲備糧管理中的職責也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規定的職權和程序,加強對有關省級儲備糧的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監督。
本報海口7月29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