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紀委先后通報1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這14起典型問題是:
1.郫縣古城鎮花牌村村兩委委員兼村委會文書高偉違反群眾紀律問題。2016年1月7日,郫縣古城鎮花牌村村兩委委員兼村委會文書高偉在解答一村民關于耕保金的疑問時,態度惡劣,引發爭吵,雙方互擲物品欲擊打對方。在現場村干部和村民的勸解下,沖突未進一步升級。高偉的行為損害了基層黨員干部在群眾中的形象,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16年4月22日,郫縣古城鎮紀委給予高偉黨內警告處分。
2.武侯區晉陽街道晉陽村村委會原主任喻永志挪用資金問題。喻永志在2007年至2010年擔任晉陽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村委會資金借貸給他人使用。2016年1月26日,武侯區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喻永志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6年3月29日,武侯區紀委給予喻永志開除黨籍處分。
3.新都區石板灘鎮新農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侵占問題。2014年1月至5月,新都區石板灘鎮新農村黨支部書記兼該鎮雞公山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法人鄒昌明,編造投資石板灘紅楓林旅游景區、農機產業園區基建項目和甘孜州白玉縣葉巴灘水電站項目,先后多次騙取汪某某、劉某某投資款95萬元、30萬元,非法占有曾某某土地租金41萬余元。2015年12月10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對鄒昌明犯詐騙和職務侵占一案,作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和罰金2萬元的判決。2016年1月22日,經新都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鄒昌明開除黨籍處分。
4.溫江區市場監管局原公平食藥監管所副所長黃建忠違反廉潔紀律問題。2015年11月2日,黃建忠陪同電視臺記者在溫江區一家生產加工豬頭的小作坊進行暗訪,發現該作坊雖為合法經營,但衛生條件較差。黃建忠因擔心新聞曝光帶來負面影響,私自準備了紅包并夾帶書中,托隨行工作人員將書放到暗訪記者車上,被記者當場拒收。該事件于同年11月在電視節目中曝光,給溫江區形象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1月13日,溫江區監察局給予黃建忠行政警告處分。
5.龍泉驛區西河鎮大龍村七組組長李洪明冒領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5年期間,西河鎮大龍村七組組長李洪明組織七組村民維修溝渠過程中,通過虛增務工人員數量和工作量的方式,虛報冒領七組集體資金1850元,其中1000元李洪明用于個人開支。2016年4月12日,西河鎮紀委給予李洪明黨內警告處分。
6.都江堰市玉堂鎮原副科級干部湯尚銘玩忽職守問題。2008年成都大熊貓繁殖基地都江堰野放中心項目正式啟動,時任都江堰市玉堂鎮農辦主任的湯尚銘,被抽調到該項目的拆遷工作組,負責該項目涉及拆遷補償的普查、拆遷補償金的核算,拆遷補償資料的審核工作。在熊貓基地征地拆遷和熊貓野放中心租地拆遷補償過程中,湯尚銘對拆遷普查資料及補償資料審查核實時,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拆遷補償資金47.9286萬元被冒領,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2015年12月25日,都江堰市紀委給予湯尚銘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12月29日,都江堰市監察局給予湯尚銘開除公職處分。
7.邛崍市道佐鄉張店村原村委會主任楊頂福違規挪用拖欠補助資金問題。2013年,道佐鄉張店村原村委會主任楊頂福在該村水廠管網改造項目中,指使時任該村會計楊某某違規將用于支付自行建設飲水點農戶購買水泵的補助款2萬元挪用,用于村上其他開支,截至案發仍拖欠農戶。2016年4月,經道佐鄉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楊頂福黨內警告處分。
8.郫縣經科局項目投資科原科長楊敏受賄問題。2015年4-5月,楊敏利用擔任縣經科局項目投資科科長的職務之便,為成都通用信達電器箱柜有限公司申請技改項目資金補貼提供幫助和關照,使其順利通過縣、市有關部門審核,專家驗收。事后,楊敏收受該項目負責人1.5萬元人民幣。2016年5月20日,郫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楊敏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1.5萬元。
9.大邑縣晉原街道七里村黨支部書記彭紅良失職瀆職問題。2013年初,按照大邑縣晉原街道辦的安排,晉原街道七里村、清江村實施統籌城鄉村組道路建設工程項目,計劃修建七里村至清江村的旅游環線道路。在工程完工驗收時,七里村黨支部書記彭紅良私自同意工程承包人王某某提出的以提高賠付標準的方式套取資金,用于彌補修建便道工程費用的要求,致使王某某套取工程資金7萬余元。2015年10月,大邑縣紀委調查后,王某某于2016年3月將該筆款項全額上交晉原街道辦。2016年4月6日,大邑縣紀委給予彭紅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錦江區督院街道濱江路社區書記羅全義違反組織紀律問題。2016年1月,督院街道濱江路社區按照文件要求,組織召開社區兩委成員社會滿意度測評活動,社區書記羅全義認為其社會化滿意度測評結果不理想,擔心影響個人考核,私下抽出部分不滿意票,替換為滿意票,并將替換后的統計結果進行公示,被群眾舉報,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3月,錦江區紀委給予羅全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金牛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原副調研員寧素燕受賄問題。寧素燕任原金牛區衛生局黨工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分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職務之便,在撥付中央、省、市、區各項財政補貼資金及日常質量檢查管理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撫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法人代表林某某現金共計10.8萬元。2015年11月9日,金牛區紀委給予寧素燕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3月3日,金牛區監察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12.彭州市隆豐鎮萬安村村支部書記龍富強項目比選違規問題。2014年11月25日,彭州市隆豐鎮萬安村在組織實施該村道路建設項目比選中,因中標單位彭州市建筑工業公司自愿放棄中標資格,該村支部書記龍富強在未組織召開村民議事會再次進行項目比選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中標單位變更為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并實施了道路建設。2016年4月18日,隆豐鎮黨委給予龍富強黨內警告處分。
13.金堂縣白果鎮回龍橋村原村主任張楊惠虛報冒領問題。2002年,白果鎮原競爭村修建一條2.2公里的柏油路,采取村民集資、村干部貸款等方式籌資解決修路資金不足的問題。2002年下半年柏油路修建好后,原競爭村產生了8萬余元的債務。2011年縣財政局下發文件清理化解政府性債務,時任白果鎮回龍橋村村主任張楊惠負責原競爭村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張楊惠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修路欠民工工資、欠材料款等名目編造債務依據,虛構債務共計51000余元。2016年4月25日,白果鎮紀委給予張楊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蒲江縣兩基層干部索要工程項目回扣問題。2011年至2012年,蒲江縣白云鄉龍門村使用市級有關部門扶貧資金和縣農發局補助資金修建兩期“U”型渠,項目總承包價90余萬元。項目實施期間,鄉政府事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王子仕利用負責該村項目質量監管和驗收的便利,與龍門村黨支部書記祝有東共謀,向工程承包人張某某提出索要工程回扣款的要求,經多次討價還價后,張某某同意在結清工程款后支付王子仕和祝有東回扣。2013年底,該工程順利通過了驗收和審計,張某某得到工程款后,給予二人回扣共12萬元,其中王子仕分得7萬元,祝有東分得5萬元。2016年1月21日,蒲江縣紀委給予祝有東開除黨籍處分。報經縣政府同意,3月17日,白云鄉政府給予王子仕開除處分。二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成都市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