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道歉我會接受 希望對他從輕處罰” 華商報:事發后你見過郭同學嗎? 常升:一直沒有和他聯系,后來聽同學說也聯系不上他,他也一直沒有當面和我溝通過。但8月1日,他托同學聯系我,說他只改過我的志愿一次,并不像一些報道所說更改了兩次,改到無法更改為止。 根據我查詢到的登錄IP信息,只顯示我的登錄了兩次,可能是第二次他在外面的網吧又打開過。我相信他說的話。 華商報:如果他向你道歉,你會接受嗎? 常升:他道歉的話,我當然會接受。 華商報:目前郭同學已經被送到了看守所,他父親說他現在已經面臨崩潰,“后悔不已,想自殺的心都有了”。你希望這件事怎么處理呢? 常升:我不想懲罰他,也沒有想要追究他的責任,我只希望能到陜師大讀書,得到我自己應得的東西。事已至此,希望能對他從輕處罰,畢竟他還是個學生。 最新進展 山東招辦: 受害者能否順利入學 尚無定數 8月3日中午,膠州公安通報了事件的最新進展,“經調查,郭某涉嫌違法犯罪,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3日下午,山東省招生考試院發布消息,關于公眾所關注的“膠州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篡改”的問題,考試院已向當地警方了解了相關信息和事情初步調查情況,并依據有關政策研究提出了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的初步方案,正與各方進行溝通協調,按工作程序積極推進。不過,常升能否順利入學,目前還沒有定數。 陜西師范大學也一直在關注此事,該校官微也轉發了膠州公安發布的最新案情進展。而對于常升的遭遇,不少網友留言希望還他公平和公正。常升有沒有可能被補錄?陜西師范大學校方表示,具體的調查結果和全部事實還沒有發布,學校方面無法給出一個處理意見。山東的相關部門處理后,學校會根據這個結果做出回應。 律師說法 郭某故意修改數據 涉嫌破壞計算機 信息系統罪 篡改同學高考志愿的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他將會面臨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北京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張麥昌分析,郭某故意修改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的行為,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根據刑法286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張麥昌分析:“在量刑上,我認為考慮到其年齡和身份,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在五年以下酌定刑罰為妥?!?華商報記者 任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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