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盡管網絡問題錯綜復雜,實踐經驗有限,這部本身立法難度極大《網絡安全法》,仍有無可爭議的亮點—— 一,做到了真正的公開。無論是草案一審還是二審,都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并廣泛征求各界意見。而且社會各方參與之熱烈,爭論之激烈,超乎想象。外企完全可以借正常渠道,提出各種合理訴求和意見建議。 二,立法的基調是中外企業一視同仁。事實上,《網絡安全法》對于中國企業和中國廣大網民的影響,遠遠超過外企。這次《網絡安全法》最大的重心在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保護,而運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諸多央企和民企,也將受到法律的很多影響。 三,對于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力給予了必要定的限制。條款中明確了“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絡治理體系”的原則,這是中國市場越來越走向更加開放的標志。 盡管外企“不高興”,歐美欲“施壓”,但都不能阻擋這部法律的呼之欲出。因為,作為中國網絡安全的根本大法,這部《網絡安全法》關系到咱們國家利益,茲事體大。長安君覺得,這部法律意味著四個字——國家安全。 此時此刻,推出《網絡安全法》,是發展的必然和形勢的需要,呼應的是日益突出網絡安全問題。尤其是斯諾登事件暴露出來的潛在隱患和危機,已經嚴重危及整個國家安全和社會的安全。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掛鉤,而網絡安全,又是國家安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互聯網時代,網絡滲透與網絡控制逐漸成為國際斗爭的手段。通過網絡,可以獲取別國信息,大到國家情報、小到個人隱私;能夠摧毀別國的通信系統、金融信息系統等一切與互聯網掛鉤的信息系統,不費一兵一卒就能實現戰略目的;通過信息滲透,控制民眾思想,煽動不良情緒,幾年前阿拉伯世界的亂局,就已經證明了互聯網在顛覆政權方面的巨大破壞力。如果連本國的互聯網安全都無法保障,那么國家安全便無從談起。 如今,我們提倡建立真正的網絡安全體系,提倡“互聯網 ”,落實網絡強國戰略,這一切,都離不開《網絡安全法》這塊堅硬的基石。無論是外企“聯名上書”,還是美歐向我施壓,都不應該是《網絡安全法》的絆腳石。 作為大國,中國不能等待他人制定規則,自己被動接受。期待這部《網絡安全法》,為我們帶來一個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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