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員工持股試點年內啟動實施 哪些員工可以入股?
2016-08-19 07:30:56?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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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 員工持股防止“一哄而起” “國企員工持股改革的初衷是要完善企業激勵機制,增強企業活力。”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白英姿說,要建立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保持核心人才隊伍的穩定性,優化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國資委強調,此次員工持股試點將堅持依法合規,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方式開展員工持股,并保證國有資本處于控股地位,依法保護各類股東權益,不得侵害企業內部非持股員工的合法權益,同時必須杜絕暗箱操作,嚴禁利益輸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實行自愿入股也是此次試點的重要原則,既保證入股員工與企業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共擔市場競爭風險,也堅持以崗定股,動態調整。 同時國資委特別提到將限制試點數量,防止“一哄而起”。試點意見提出在2016年內啟動試點,“成熟一戶開展一戶”,到2018年年底進行階段性總結,視情況再適時擴大試點。首批試點中央企子公司數量為10家,地方國企為5家到10家。央企二級以上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一級企業暫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以保證試點影響可控。 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試點意見還在規范員工持股的關鍵環節、信息公開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如規定原則上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方式引入員工持股,不得設置托底回購條款,企業破產清算時,要共同承擔責任,企業應將持股員工范圍、持股比例等重要信息充分披露等。“講規則、講公開是做好員工持股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在規則上明確細節,在信息和操作上公開透明,通過試點企業解決激勵機制問題,形成有效的模式,才有可能在改革中做到激勵員工、增強活力的同時,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文/本報記者 張欽 綜合新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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