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掛牌門檻提升 傳統企業連虧2年以上或遭勸退
2016-08-24 07:32:43??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分享到:
|
種種跡象顯示,在掛牌公司總數直逼9000家大關之際,全國股轉系統正在全面加強對于新三板的監管,同時正在悄然提高企業的掛牌門檻。 8月22日,全國股轉公司宣布對10家未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的主辦券商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對華泰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和山西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的自律監管措施;對中信證券、中航證券、恒泰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自律監管措施;對東莞證券、紅塔證券、湘財證券和川財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自2015年以來,針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問題,累計對19家主辦券商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全國股轉公司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監管工作,不斷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新三板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8月以來,全國股轉系統正在全面加強對于掛牌企業的監管。8月17日,全國股轉系統向主辦券商下發了《關于落實“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辦券商立即開展自查工作。自查重點涉及掛牌公司申報掛牌時材料是否存在虛假陳述、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是否存在財務造假、帶病申報以及中介機構勤勉盡責情況;資金占用、金融類企業掛牌融資、2015年報和2016半年報檢查等專項工作反饋的問題,逐項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及整改效果等等。 “全體公司都要自查,主辦券商以風險和問題為導向開展有針對性的自查,做過的業務應全納入自查范圍。如涉及公司換券商的,該公司的自查報告由新券商收集,換券商之后的督導納入新券商自查范圍,但該公司在換券商之前的推薦和督導業務仍納入原券商的自查范圍。”上海一家券商的場外市場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對于掛牌公司自查報告,所有公司的自查報告都要提交,券商則需要對每個轄區所督導公司的自查情況做一個簡要的匯總分析。 此前,全國股轉系統發布了《掛牌公司股票發行常見問題解答(三)——募集資金管理、認購協議中特殊條款、特殊類型掛牌公司融資》,要求主辦券商對于掛牌企業的募集資金使用狀況進行核查。 數據顯示,截至8月23日,新三板掛牌公司已達8820家,總股本5084.59億股,其中無限售股本1873.01億股,總市值達34156.54億元。今年以來,掛牌公司股票成交累計達1092億元,其中做市方式轉讓的股票成交累計達602億元。 隨著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數量急劇提高,市場的掛牌門檻也正悄然提高。北京一家券商的新三板從業人員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目前在掛牌的門檻方面,按照股轉公司的口徑,財務指標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判斷有了明顯的不同。據了解,對于傳統行業類企業(非科技創新型企業),如果規模較小或者出現連續兩年以上虧損,就很可能被勸退。“一些傳統企業甚至是盈利的,股轉系統方面會要求主辦券商就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論證分析,在這種情況下,主辦券商在項目遴選時必然會更加謹慎,實際上提高了掛牌企業的門檻。”該人士表示。 |
相關閱讀:
- [ 08-21]新三板繼續快速擴容 本周新增240家掛牌公司
- [ 08-20]漳州力推企業掛牌 新三板掛牌企業將達17家
- [ 08-18]全國首家國有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海峽人力”掛牌新三板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