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24日專電(記者 徐海濤)光天化日之下,路邊玩耍的5歲女童竟被兩名騎摩托車男子暴力搶走,今年1月3日發生在安徽省太和縣的這起事件曾引起全國關注。8月23日,本案3名犯罪嫌疑人在太和縣法院出庭受審,法院以拐賣兒童罪一審分別判處范軍、王俊蘭、王雙軍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十年,并處罰金3萬元、2萬元、1萬元。 庭審中,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得到還原。2015年,42歲的安徽太和人范軍通過網絡與51歲的河北邯鄲人王俊蘭相識,范軍來到河北涉縣與王俊蘭租房共同生活。后王俊蘭得知有人打算收養一名女孩,并愿出五萬元的“撫養費”,遂與范軍商議到安徽太和“搶女孩”賣錢,并找來一起開面館的親戚王雙軍“幫忙”。 今年初,范軍與王雙軍合乘一輛紅色摩托車,千里迢迢來到太和縣尋找目標。1月3日下午3時許,二人行至郭廟鄉吳腰莊村頭時,發現5歲的女孩吳某然與8歲的哥哥吳某杰正在路邊玩耍。見四下無人,范軍以問路為由,轉移男孩的注意力,王雙軍趁機將女孩抱上摩托車就跑,吳某杰趕緊去拽摩托車,范軍猛加油門掙脫逃離。待村民聞訊趕來,摩托車已不見蹤影,只剩下被摩托車拖行受傷的男孩吳某杰。 “得手”后,范軍、王雙軍帶著女孩倉皇逃竄,駕駛摩托車夜行600多公里回到河北涉縣與王俊蘭會合,并尋找買家。為逃避追捕,王俊蘭還特意為被搶女童改換了發型和著裝。 此案發生后,引起全國關注。在公安部指揮下,安徽警方、河南警方、河北警方通力合作,于1月5日晚在河北涉縣將范軍、王俊蘭和王雙軍抓獲,女童吳某然被解救。 8月23日上午,本案在太和縣法院公開審理。公訴人認為,范軍、王俊蘭、王雙軍以出賣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綁架兒童,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庭審,本案審判長、太和縣法院院長吳靜當庭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范軍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3萬元,王俊蘭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萬元,王雙軍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萬元。 |
相關閱讀:
- [ 08-24]網曝沙縣兩歲女童疑遭虐待 父母外出務工被關陽臺
- [ 08-18]女童坐在后座右腿卷入電動車后輪 半個小時脫困
- [ 08-14]女童注射過期狂犬疫苗續:父母已與院方調解
- [ 08-13]徐州女童注射過期狂犬疫苗續:父母已與院方調解
- [ 08-11]泉州一男子酒后起歹念 帶6歲女童到后山猥褻強奸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