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上半年實施按日處罰案307件 罰款2.6億元
2016-08-24 16:57:32??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分享到:
|
二是典型驅動,正面引導和反面批評相結合。注重確立正反兩方面典型,一方面通報表揚江蘇泰興、福建、湖南、湖北以及重慶等環境執法效果顯著的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激發環境執法隊伍正能量;一方面以執法不力、惡意違法為反面典型,通過通報批評、向社會公開等,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三是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嚴打違法典型。堅持“精準點穴、以點帶面”,對典型違法案件除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外,還采取了對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啟動公益訴訟、列入違法企業“黑名單”或“失信企業名單”等多種措施。 四是創新執法,多種形式掛牌督辦重點案件。為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聯合山東、浙江、廣西等省級政府共同對惡意環境違法行為掛牌督辦;為有效處理跨界污染,對兩個相鄰地區同時掛牌督辦、督促聯動整改;為推動重點問題解決,同一問題既對企業又對地方政府實施掛牌督辦,增強影響力及效果。2016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部直接掛牌督辦案件19起,涉及14家企業、1個工業園區、1個飲用水源地、5個地市級人民政府。 五是直查直辦,樹立環境執法權威。自3月以來,環境保護部直接出動查辦30起案件,涉及排污企業及環境問題53家(件)。對這些案件的直接查辦,既樹立了環境執法權威,也起到了查處一起、震懾一批的作用。 田為勇表示,下半年,全國各級環保部門將繼續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的各項要求,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
相關閱讀:
- [ 08-24]環保部:上半年實施按日處罰案307件 罰款2.6億元
- [ 08-24]注意:環保部門將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
- [ 08-08]環保部:4800余項目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儲備庫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