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慰安婦拒領日本“治愈金” 要求日承擔法律責任
2016-08-27 12:45:42?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李霖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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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外交部25日說,將向在世原“慰安婦”和已故原“慰安婦”家屬發放由日本政府出資的總計10億日元(約合996萬美元)“治愈金”。一些在世的原“慰安婦”當天表示拒絕,認為日本政府既沒有承擔法律責任,也不愿作出正式賠償。韓國主要的原“慰安婦”支援團體24日重申拒絕“治愈金”。 在世“慰安婦”每人可領1億韓元 韓國外交部發言人趙俊赫25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根據兩國去年12月28日達成的協議,日本政府向其在韓設立的“和解與治愈基金會”轉賬這10億日元后,韓國政府將以現金形式向每名在世原“慰安婦”發放1億韓元(8.96萬美元),向已故原“慰安婦”家屬發放2000萬韓元(1.8萬美元)。 日韓“慰安婦”問題協議達成時,韓國共有46名原“慰安婦”在世,登記后去世的原“慰安婦”199人。截至本月,又有6名老人去世,幸存者只剩40人。 韓聯社援引一名外交部官員的話報道,發給每名原“慰安婦”或已故原“慰安婦”遺屬的具體金額可能因人而異,考慮個人需求,可以分期發放,也可以一次性領取。 這名官員稱,以現金而非其他形式的方式向原“慰安婦”提供援助,并且不限定使用范圍,“相當有意義”。趙俊赫說,其余大約20億韓元(180萬美元)將用于幫助所有受害者的項目,包括醫療和看護。 按照韓國外交部的說法,發放現金是為了“恢復‘慰安婦’受害者的名譽和尊嚴,治愈她們的傷痛”。 “補償”還是“賠償”存分歧 然而,自去年年底達成協議以來,日本一再強調,日本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上沒有法律責任,“治愈金”并非“賠償金”。 首爾一處“慰安婦”受害者“分享之家”的主管安辛權(音譯)25日接受法新社采訪時說,“日本把這些錢視作人道主義援助,而不是法律賠償”,因此,在這處“分享之家”居住的10名原“慰安婦”不會領取。 安辛權說,韓國政府試圖通過給在世原“慰安婦”比過世者更多的錢來“安撫”老奶奶們。 前一天,在日本駐韓大使館外的“周三集會”上,原“慰安婦”支援團體“韓國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常任代表尹美香重申拒絕日本政府提供的10億日元。 日本共同社報道,尹美香批評韓日“慰安婦”問題協議,說日本不承認強征“慰安婦”是戰爭犯罪,既沒有官方道歉也沒有法律賠償。“韓國政府為了10億日元就把我們的訴求給賣了。” 一名不愿公開姓名的韓國外交部官員承認,就這筆錢到底是“補償”還是“賠償”,日韓兩國政府存在分歧。但他表示,受現實所限,韓國政府認為現在這種方式對時日無多的原“慰安婦”最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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