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不是國內消費習慣 并不是所有食客都能接受這種方式,不少消費者表示,如就餐時餐廳服務員主動介紹打賞模式時,他們多半會直接禮貌地告知服務員不感興趣。 “給小費本來就不是中國人的就餐習慣,這種打賞的花招,說白了就是讓客人多掏錢。”消費者王先生說他對打賞“不感冒”,“有些餐廳服務好是特色,企業應該通過內部激勵的方式獎勵,為何還要轉嫁到顧客身上?還有的餐廳服務生的服務不差,但也沒熱情到讓我想打賞的程度。” 另一位消費者張先生指出,這種衍生于西方小費的“打賞”,無論是從服務人員的工資構成還是文化層面在國內都有其不合理性。從薪資構成來看,在一些有小費習俗的國家,服務業從業人員的工資構成與國內不同,小費是其重要的收入來源,因此應該尊重他們的勞動,付小費無可厚非。但國內不同,餐飲行業服務人員的工資通常由底薪績效組成,餐飲費中已經包含了服務費,不應該再額外支付,就算是出于消費者自愿的“打賞”行為也是不合理的。 “服務員多是女性,她們的打賞徽章都佩戴在胸前,拿手機近距離掃一掃打賞,讓我覺得很尷尬。”另一名食客郭先生說。不過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率先推出打賞制的很久以前烤串店已經將服務員胸前的二維碼,移到胳膊處。 觀點 支持方 打賞對行業發展有促進作用 中國烹飪協會副會長馮恩援在接受采訪時坦言,1956年公私合營前,老的飯莊都有打賞傳統,比如《天下第一樓》里也有這樣的情節,食客賞的銅子扔在二柜的竹筒里,聲音脆響讓人有面子。店方將賞錢按角分配,不是只給服務員,柜上、灶上、跑堂的都要平均分配。 針對現在一些餐飲企業流行起來的打賞制,馮恩援認為這是當代社會食客情緒一種表現方式,不足為奇,可以順其發展,“中烹協也對此現象進行了關注,很多餐飲企業也是希望加強消費者和餐廳互動,得到消費者的評價,就像打車軟件也有發紅包的功能一樣。” 反對方 優質服務是商家義務 不能主動索要打賞 針對目前部分餐館推出的“打賞”服務員的新活動,中國消法研究會副秘書長、消費者網主編陳音江表示,顧客到餐館用餐是支付餐費的,餐費中已經包含了菜品、服務員的服務和餐館的必要開銷等費用,而餐館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服務是商家應盡的義務,消費者不需要再為服務買單。 現在,餐館推出“打賞”應該是鼓勵服務員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這種“打賞”的關鍵在于誰主動。如果服務員為了向顧客索要“打賞”而干擾了顧客的用餐,消費者可以向商家提出投訴。 他建議,以前部分商家曾推出服務員提供優質服務,顧客給其貼笑臉或五角星,商家每天評出服務明星,由商家對員工進行獎勵,這種方式既避免了變相消費的嫌疑,又刺激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記者 李佳 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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