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瀘州9月7日訊(黎磊 記者 岳東)近日,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謊稱代辦駕駛證騙錢的卿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責令卿某將其違法所得的現金7000元退賠給被害人萬某。 年初,瀘州男子卿某乘坐李某駕駛的出租車時,向李某稱可以幫忙辦理駕駛證,還留了電話。李某信以為真,將此事告知需要辦理駕駛證的朋友萬某,萬某隨即聯系卿某幫忙辦理駕駛證,并按照卿某的要求支付人民幣7000元。收款后,卿某逃匿。 法院認為,卿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對卿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還責令卿某將其違法所得的現金7000元退賠給被害人萬某。卿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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