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份撤銷廉政賬戶 “兩立兩廢”體現(xiàn)中國反腐特色
2016-09-10 16:55:37? ?來源:中國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陳暉 |
分享到:
|
中國網(wǎng)新聞9月10日訊(記者張艷玲)存在了近16年的廉政帳戶退出歷史舞臺。8月底、9月初,四川、廣東、重慶、新疆、內蒙、海南等15省份先后撤銷廉政賬戶。這一消息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廉政賬戶,即“退贓賬戶”,是政府設立的賬戶,黨政干部收受紅包禮金后,如無法退還或收了之后又想上繳,都可繳到此賬戶。日后一旦被查,憑繳款憑證,可減輕或免于處罰。 最早設立廉政賬號的寧波,搶先用了“581”(諧音“我不要”)。隨后,“981”(就不要)、“510”(我要廉)、“35581”(諧音‘送我我不要’)等廉政賬號相繼出現(xiàn)。這些廉政賬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確實起到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積極作用。 為何撤銷? 其實,廉政賬戶自出現(xiàn)就一直存在利弊之爭。據(jù)《南方周末》報道,廉政賬戶曾在貴州等省份廢除過一次。幾年后,一些撤銷過廉政賬戶的地方在爭議中又再次將其恢復。這一次,是廉政賬戶第二次被撤銷。兩立兩廢的背后,正是中國特色反腐的真實寫照。 有人認為,廉政帳戶讓不想收錢的官員,既沒有拒絕賄賂顯得太“另類”,又能悄悄退錢將自己“洗白”,是一個“兩全齊美”的辦法。同時,讓官員自己上繳到廉政帳戶,自動消化“腐敗存量”,減少查處腐敗的成本。 媒體評論員士心認為,廉政帳戶成為很多貪腐官員的“擋箭牌”,不能消除腐敗卻縱容并助長腐敗風氣。不過,廉政賬戶最受人詬病的,是于法無據(jù)。刑法對受賄罪的認定,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達到一定數(shù)額就要立案追究,沒有交了錢就可免處罰的條款。 因此,他呼吁,早些終結這種與法治精神相悖的反腐“怪招”。 有何意義? 有關人士認為,撤銷廉政賬戶意味著紀檢部門堵上了干部違規(guī)收受“禮金”的退路。 “撤銷廉政賬戶是件好事,斷了腐敗者的退路。”黔南州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對媒體表示,可督促干部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堅決當面拒收禮金。 新疆紀委8月11日表示,“廉政賬戶的撤銷,可打消少數(shù)人把廉政賬戶作為‘掩體’實施違紀違法行為的僥幸心理,也利于迅速準確查明黨員干部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 媒體評論員吳國強認為,撤銷廉政賬戶,堵住違規(guī)收受禮金后路,對其“釜底抽薪”。對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黨員干部,堅持“零容忍”,堅決凈化政治生態(tài),營造山青水秀的為官環(huán)境。 還有專家認為,撤銷廉政賬戶須是大勢所趨,意味著黨風廉政建設升級換擋,擠壓腐敗灰色地帶。 如何對待紅包? 廉政賬戶注銷后,公職人員該如何對待紅包禮金?其實,早在今年年初,新版的《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就給出了答案:收送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或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禮品,都是違紀,都要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8月19日,深圳市紀委在宣布取消廉政賬戶時,也特別強調,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理解《中國共產(chǎn)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增強廉潔自律、主動拒收“紅包”的自覺性。 近日,廣東省紀委宣布注銷廉政帳戶,要求今后黨員干部違規(guī)收受“紅包”按頂風違紀處理。 隨著《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反腐關口前移,注銷廉政賬戶等于從源頭上堵住漏洞。 |
相關閱讀:
- [ 09-09]多地撤銷廉政賬戶:不給貪腐留退路 反腐建設關口前移
- [ 08-23]四川撤銷141個廉政賬戶 專項整治違規(guī)收送禮金問題
- [ 08-16]廣東廉政賬戶一律注銷 收紅包算是頂風違紀
- [ 08-12]撤銷廉政賬戶 反腐標準更嚴了
- [ 08-11]撤廉政賬戶,顯反腐決心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