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廚房自制食品監管宜疏不宜堵 對話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孫娟娟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 朱 毅 《法制日報》記者 趙 麗 《法制日報》實習生 余晨揚 記者:我們發現,手工月餅都將“無添加、貨真價實”作為月餅的最大賣點。然而,河北省消協的提示信息顯示,這些月餅最大的問題就是包裝上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生產許可以及食品標簽,屬于典型的“五無”問題食品。 孫娟娟:就朋友圈的“五無”自制手工月餅而言,其本質是家庭廚房在互聯網助推下的新興餐飲模式。因為月餅消費的時節性,繼而又將家庭廚房外賣的安全監管推至風口浪尖。綜合來說,其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主要是其制作過程的不透明和監管缺失所致。由于生產的隱蔽性,消費者無法獲知原材料的來源、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生產人員的健康狀況、包裝材料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而且,食用時的信息缺失也可能架空營養標識在消費者知情選擇時實現均衡飲食、防止營養過剩的參考意義。 不過,在缺失監管的情況下,無論是食品安全還是知情選擇,都無法得到保障。例如,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線上交易會使得消費交易缺乏必要的票據證明而不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另外,受害消費者自己可能也不清楚涉案廚房的所在地而無法進行有效的舉報、投訴,而且,由于缺失許可環節的信息采集,監管部門無法及時追溯問題源頭。 記者:現在消費者存在一種理念,認為企業生產的產品會添加防腐劑,都是不可信的,而家庭廚房制作的私家月餅都是好的。 孫娟娟:比對家庭廚房的自制食品和食品企業的工業生產,前者受歡迎表明了價格對于消費者而言不再是唯一的選擇參考。在互聯網消費模式中,個性化、差異化、便捷度乃至“家”的概念、傳統手工都能成為吸引消費者的賣點。對此,食品企業的工業化生產也需要與時俱進創新產品,而不是一味地打價格戰。 對企業生產信心的缺失,正是目前在食品安全領域內倡導和推進信用管理體系的初衷,即通過失信行為的公開和懲戒以及守信行為的獎勵來重塑食品企業的自律以及公眾對于食品企業的信任。 記者:“個人加工”食品在微信朋友圈火爆幾年了,如何管理朋友圈里的私人加工? 朱毅:個人加工私房糕點等還是灰色地帶,堵不如疏,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家庭自制食品的標準,備案管理。 孫娟娟:對于包括月餅在內的家庭廚房自制食品的監管,面臨著互聯網食品銷售和小規模生產經營兩個監管難點。 對于前者,盡管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都負有食品安全義務,但是,利用朋友圈等社交平臺而不是交易平臺發布信息,并在線下交易的家庭自制食品依舊是監管的盲點。因此,此類餐飲模式的監管重點還在線下的源頭治理。在這方面,雖然目前法律對其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食品安全法給這一新興餐飲模式留下了規制空間。 目前,針對小規模的食品生產經營的管理辦法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其中,在列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的基礎上,“等”字的增加使得一些新興小型業態也將被納入許可的范圍。上述的靈活性規定可用于家庭廚房宜疏不宜堵的監管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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