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勝追擊再獲重大突破 專案組并沒有滿足于現狀,而是馬不停蹄地乘勝追擊。 據詹某供述,考前一個叫“猴子”的人曾幫其調試設備,該人系王某公司員工、司機。后經專案組確認,“猴子”系犯罪嫌疑人侯某,并于2016年3月2日在武漢將其抓獲。 肖可告訴記者,據武漢紡織大學作弊考生交代,為其傳遞答案的人叫“張老師”,經專案組調查確定,其真實身份為犯罪嫌疑人魏某,是武漢職業技術學院一名在讀學生,后在該校被抓獲。而魏某的落網,則給警方帶來大量新線索。 據魏某交代,王某安排其幫梁某調試無線電作弊設備,向考生傳遞答案,梁某開設的科威爾培訓公司,也從事“助考”犯罪,與王某系合作關系。 2016年1月14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梁某抓獲。據其交代,王某以每人6500元的價格將考生轉給他負責作弊,他安排魏某、詹某、呂某等人,分別負責幾個研究生考試考點的設備安放、調試及答案傳送工作。 經查,在此期間,梁某的弟弟也實施了考試作弊活動。 2016年3月,梁某的弟弟向專案組投案自首,并交代,其伙同劉某利用奧楚教育培訓機構,通過QQ和電話方式招收多名參加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協議收取每人20000元“培訓”費用后,聯系哥哥梁某為考生進行了考前作弊培訓。 專案組經技術手段確認,考研當日凌晨,向王某發送試題答案的手機號碼為犯罪嫌疑人胡某所有,并于2015年12月28日晚7時許將其抓獲。 據胡某交代,其答案來源于一個名叫“周文”的人。12月25日17時許,他接到另一犯罪嫌疑人陳某的通知,和“周文”接上頭,“周文”將印有考題答案的卷子發給他們抄寫,事后他通過微信將答案發給了王某。 2015年12月29日,陳某向專案組自首。 經專案組偵查確認,“周文”的真實身份是另一陳姓犯罪嫌疑人。此人落網后交代,其參加了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李某團伙組織的兩場“培訓”,獲取了2016年研究生考試答案,隨后他聯系了陳某進行推廣,陳某則介紹胡某、王某等人參加了“培訓”。 成功打掉作弊全產業鏈 據了解,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間,以公安縣警方為主要辦案力量的專案組常駐武漢,成功抓獲參與組織考試作弊的犯罪嫌疑人22人,采取強制措施13人,查獲參與研究生考試作弊考生108人,涉及全國16個省(區、市)。 至此,這起組織結構龐大、關系錯綜復雜的考試作弊大案徹底告破,其犯罪脈絡清晰可辨:上線陳某團伙從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李某處獲得部分考試答案,組織“培訓”進行推廣;胡某參加陳某組織的“培訓”后,于考試當天凌晨將答案傳遞給王某團伙;王某獲得考試答案后立即傳送給下線梁某團伙,梁某隨即提供給相關考生;考試當天,王某自己利用無線發送設備,向考場內的9名考生發送答案。 周方杰告訴記者,上述犯罪團伙之間及內部分工明確,基本形成一個竊題、傳題、解題、招生、培訓、組織作弊、替考的完整產業鏈條,涵蓋刑九規定中涉及考試作弊的所有相關罪名。專案組勘驗60余部涉案人員及考生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獲取了大量電子數據,為這起刑九施行以來組織考試作弊罪第一案的移送起訴打下堅實基礎。 據悉,目前,王某、胡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當地檢察機關移送起訴。 本報荊州(湖北)9月20日電 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反思悔過 組織考試作弊不是捷徑是深淵 □ 本報記者 蔡長春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來到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看守所,見到《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組織考試作弊罪第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為,講述了組織考試作弊給自身、家人乃至社會帶來的諸多危害。 記者:你怎么看待自己當初的行為? 王某:我覺得自己有罪,但也是誤入歧途。我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刑法修正案(九)》剛剛公布,我并不知道有組織考試作弊這個罪名,沒有想到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我非常后悔。如今父母生病我不能盡孝,妻子又鬧著和我離婚,不到兩歲的孩子只能寄養在親戚家里,一連串的打擊接踵而至。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以及它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如果繼續實施下去,必將擾亂考試的公平公正。 記者:以后你有何打算? 王某:我已經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懾力,將來出去以后,雖然還可能繼續從事考試培訓行業,但絕不敢再觸碰法律紅線了。 記者:你說自己是誤入歧途,那么,是否有一些話想要叮囑正在從事考試培訓的同行們? 王某:這些日子我考慮了很多,我很想告訴他們,一定要遵紀守法、踏踏實實地進行正規培訓,千萬不能違法越界。 考試作弊的組織者和參與者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不只是考試培訓人員,任何人都不要再走這種捷徑,因為它只會把你引向犯罪的深淵。 本報荊州(湖北)9月20日電 |
相關閱讀:
- [ 09-20]騙子謊稱“導師”電話借錢 清華一研究生中招
- [ 09-19]2017年軍隊研究生招生計劃下達 招生規模壓縮
- [ 09-18]教育部統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標準
- [ 09-15]教育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將統一管理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