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政府不強制企業、銀行及其他機構參與債轉股
2016-10-10 16:55:58??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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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0月10日電 國務院今天正式公布《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不強制企業、銀行及其他機構參與債轉股,不搞拉郎配。 《意見》要求,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市場運作,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債轉股的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政府不強制企業、銀行及其他機構參與債轉股,不搞拉郎配。政府通過制定必要的引導政策,完善相關監管規則,依法加強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為市場化債轉股營造良好環境。 遵循法治,防范風險。健全審慎監管規則,確保銀行轉股債權潔凈轉讓、真實出售,有效實現風險隔離,防止企業風險向金融機構轉移。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政府和市場主體都應依法行事。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防范道德風險,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防止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責任不合理地轉嫁給政府或其他相關主體。明確政府責任范圍,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重在改革,協同推進。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要與深化企業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化解過剩產能和企業兼并重組等工作有機結合、協同推進。債轉股企業要同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激勵約束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為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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