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生活的到來,讓許多人家的存折成了“古董”,取而代之的是借記卡、信用卡。銀行卡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也帶來新的困擾,其中,銀行卡被盜刷就是一個令人煩惱的事情。 錢款在睡夢中不翼而飛 近日,北京的王女士在熟睡中收到銀行短信,短信顯示,她在西班牙用信用卡消費7000多元。然而,王女士并沒有出國,信用卡就在身邊。 掛失、報案、追討……經查詢,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她的卡可能被盜刷了。王女士還在網上搜索發現,和自己有相同經歷的大有人在。 今年9月,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一起因信用卡被盜刷而起訴銀行的案件。當事人劉女士收到3條消費短信后發現自己的信用卡在西班牙被盜刷。劉女士報了案也通知了銀行,但案件始終沒有偵破,銀行也拒不賠償,無奈之下,只好將銀行起訴到法院。 訴訟過程很復雜,但劉女士還算幸運,法院審理后認為,在信用卡交易中,銀行負有識別真實信用卡并提供安全的交易環境的義務。涉案銀行未能保障其信用卡的唯一識別性,未能識別出他人使用的偽卡進而造成損失,應承擔70%的責任。劉女士這才挽回了一些損失。 近年來,除了信用卡在境外被盜刷案件高發,安全性相對更高的借記卡也不安全。 “張某某,你車本月違章兩次(扣6分罰款200元),詳情查詢……【四川省交警總隊】。”2015年12月16日,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居民張先生收到一條短信,并點擊了其中的鏈接。當天,他的手機就再也沒有接到一個電話和短信了。平時電話挺多的張先生感覺奇怪,到了晚上,他用家中的電話試打了一下自己的手機,語音提示竟然是“對方已關機”。張先生趕緊與移動公司聯系,原來他的電話、短信已經轉移至廣西賓陽的一部手機上。他隨即查詢自己綁定的銀行卡發現,卡中的6萬余元已經不翼而飛。 “接案后,我們經過仔細分析,確定了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使用發送短信鏈接種植木馬病毒的手段盜刷銀行卡的案件。”利州公安分局副局長向劍說。 信息泄露讓銀行卡被輕松盜刷 銀行卡的錢究竟是怎樣不翼而飛的?利州公安分局經過縝密偵查,歷時3個多月,于今年4月破獲公安部掛牌督辦的一起特大系列種植木馬病毒盜刷銀行卡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搗毀作案窩點5個。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趙某、唐某交代,自2015年5月以來,他們向受害人發送短信,種植木馬病毒,竊取受害人的銀行卡信息后,偽造銀行卡進行盜刷。案件中,張先生點開的鏈接就是種植了木馬病毒的鏈接。 事實上,王女士、劉女士信用卡在境外被盜刷,也與信息泄露有關。在今年的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中,一個黑色的銀行卡復制器吸引了人們的關注。最近幾年,發生在全國各地的銀行卡被盜刷事件大多與它有關。首先將銀行卡復制器套在ATM機插卡口上,只要銀行卡從這個卡口經過,磁條內的三軌信息都會被記錄在復制器內,而“貼”在ATM鍵盤上方的針孔攝像機則用來獲取用戶密碼。銀行卡信息被采集回來后,通過特制的軟件將信息刻錄到空白的卡片上,一張全新的銀行卡就生成了,整個復制過程不超過5分鐘。于是,銀行卡被盜刷就在所難免了。 “十一”期間,許多旅行社向游客發出安全提示,其中就有不少防范銀行卡信息泄露的注意事項,比如取款輸入密碼時用手遮擋住鍵盤;銀行卡消費時,做到卡不離手,全程監督刷卡操作;不將卡片信息及短信驗證碼告訴他人;不要點擊不明來源短信里的鏈接…… 萬一受騙怎么辦?“必須第一時間報案。”向劍說,報案越快,越有助于公安機關同犯罪分子搶時間。此外要立即固定證據,可以到銀行打印流水單據,保留對方的通訊手段和通話信息,這也有利于盡快破案。 銀行應該履行責任積極“堵漏” 在大多數人眼里,錢存銀行是最安全的選擇,然而,隨著數字生活的到來,數字化犯罪也如影隨形,稍有不慎,存在銀行里的錢就可能被盜取。記者采訪時了解到,銀行卡被盜刷后,受害人的維權過程十分艱辛。比如,北京的王女士到派出所報案,卻被要求提供銀行關于信用卡被盜刷的證明。她回頭找到銀行,銀行卻要求提供派出所的立案回執。 “面對激增的銀行卡盜刷案件,有關部門還沒有形成一整套成熟有效的應對機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說,目前銀行卡盜刷案件發案量大、破案率低,有的犯罪分子隱藏在境外,一些案件即便偵破,錢款也很難追回。 究竟誰該為銀行卡被盜刷負責?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涉信用卡犯罪案件審理情況,該院刑二庭副庭長楊子良認為,銀行在防范涉信用卡犯罪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銀行應進一步完善信用卡安全及監管工作,通過引入新的信息技術、信用卡磁條的更新換代、將同一用戶的借記卡與信用卡關聯等安全措施,防止信用卡被復制,提高信用卡使用的安全性。” 記者了解到,針對信用卡糾紛舉證責任不明、責任分擔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銀行卡司法政策,對相關問題進行規范。據最高法民二庭庭長楊臨萍介紹,發卡機構、收單機構都負有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的義務;持卡人負有妥善保管銀行卡及密碼的義務;特約商戶則負有審核持卡人真實身份和銀行卡真偽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義務,均應承擔相應責任。此外,發卡機構、收單機構、特約商戶,應提交刷卡行為發生時的對賬單、簽購單、監控錄像等證據材料,無合理原因拒不提供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記者徐 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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