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加強直播管理 平臺方和發布者都須有資質
2016-11-04 14:07:1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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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劉育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4日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布者都需要取得資質。 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解釋稱,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時,都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互聯網直播是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的產物,廣泛應用于娛樂互動、新聞報道等領域,是當前最為火爆的“風口”產業。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國內提供互聯網直播平臺服務的企業超過300家,且數量還在增長。 上述負責人介紹,互聯網直播作為一種新型傳播形式迅猛發展,但部分直播平臺傳播色情、暴力、謠言、詐騙等信息,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特別是給青少年身心健康帶來不良影響。 新浪旗下微博稱,規定的出臺“及時且必要,既明確了企業的主體責任,也確立了行業的基礎規范,有利于直播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目前,微博、360等互聯網公司都以不同方式切入直播領域。 新浪微博還表示,直播市場除了秀場和游戲等主播模式,新聞類、專業領域以及公益等直播等也同樣大有可為。但無論哪個領域,互聯網直播服務企業都應該履行和落實相應主體責任。(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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