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北京市民韓曉玲一直“盯”著北京市南四環的一處聯排別墅。 “半年前,我就開始在這附近看房,看過10余家新盤售樓處,都沒有找到相關房源價格公示,所有報價都是售樓小姐口頭報價。最近這處樓盤開了,竟然看到了價目表。”韓曉玲有些詫異。 這樣的變化,來自政策的剛性約束。繼今年國慶節前后全國逾20個熱門城市主動出臺限購限貸新政后,各種調控方式接連出臺。11月8日,房地產市場調控再度升級——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文稱,將針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進行專項檢查。與之前各個城市的單獨行動不同,此次調控的規格有了明顯升級。 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的文件顯示,八項行為將受到重點查處,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等。此外,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愿選擇;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一致;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和其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行為也在重點檢查之列。 此次專項檢查,能否讓明碼標價成為常態? 明文規定反成“稀奇事” 兩張價目表在沙盤旁貼著,每張價目表的高度都在兩米左右,上面清楚地標明每套房的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建面單價、總價等信息。 對于這樣的公示,韓曉玲用“稀奇”來形容。 的確,記者在以前的調查中發現,在今年9月底以前,這種價格公示的情況并不常見。即便是在龍頭開發商的售樓處,也鮮有清清楚楚標明每套房價格的情況,更不用說明確告訴購房者價格不會隨便漲且售價不能高于備案價。 不僅如此,韓曉玲說,以前,除了價格不透明,還有不少樓盤強制消費者交納“訂金”,但這筆費用并不計入房款中。 然而,購房者眼里“稀奇”的明碼標價,并非監管部門首次提及。 早在2010年,國務院就下發了《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房企要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2011年,國家發改委又出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重申要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并規定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 此后,上海等多個省市相繼出臺細則,一些省市明確要求如果售價需要上浮,要重新備案。 今年9月以后,北京、天津等多地出臺關于樓市調控政策,很多城市進一步明確規定,商品房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申報價格,如需調高必須重新申報價格備案。 今年10月初,上海和石家莊等城市還對涉嫌未經備案就擅自調價的開發商立案調查。 “此次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專項檢查,實際上與此前的限購、限貸政策收緊的思路是一致的,即從多方面規范市場交易,進而抑制資產泡沫。”易居研究院智庫研究中心總監嚴躍進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過去很多房企的商品房銷售報價比較隨意,尤其是在行情較好的情況下,部分房企存在隨意漲價的現象,這會使得此類住房交易市場比較混亂,進而加大購房者的購房成本。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這種行為也會加劇購房者與房企之間的矛盾。因此,此次專項檢查非常有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中旬,住建部在《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對房企的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其中便包括捂盤惜售或散布漲價信息、沒有對每套房明碼標價、銷售現場臨時提價等。 業內人士認為,國家發改委與住建部宣布的針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專項檢查,與上述住建部10月份的文件是一脈相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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