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 張淑玲)今年46歲的張某是山西一名煤老板,兒子小張大專畢業后在家一直沒有工作。張某想讓兒子戶口進京并找個工作,便通過朋友肖某介紹,找到呂某幫忙。但是在花了55萬元后,呂某卻失去了聯系。記者昨天獲悉,呂某因犯詐騙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張某稱,2012年,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肖某。肖某自稱是一名法官,在北京某法院工作。當時因兒子小張畢業了沒工作,他一直找關系想把兒子的戶口弄進京并解決工作。肖某稱可找在中國政法大學工作、人脈較廣的呂某幫忙,但要50萬元辦事費用。2012年12月20日,張某打給肖某50萬元,并要求肖某看事情進展給呂某打款,肖某先行打給呂某35萬元。經肖某安排,張某在2013年2月與呂某見面。呂某又向張某介紹了孫女士,說孫女士原來在公安部,現在國資委工作,她能幫小張戶口進京,并將工作留在央企。 呂某供述,肖某先給他轉賬35萬元,后來又轉賬了5萬元,讓他幫忙給張某兒子辦事。呂某將小張的材料轉交給孫女士,孫女士說,看材料小張這孩子是委培生,沒有派遣證,也給不了進京指標。呂某將該情況告訴肖某,說要去孩子畢業的大學,問下能否解決派遣證。呂某同小張先后找了中國礦業大學以及江蘇省教育廳,但最終都沒有弄到派遣證。 在此期間,呂某對肖某稱錢不夠了,肖某轉告張某,張某直接給呂某的銀行卡轉賬10萬元。呂某后來又從肖某手中拿了5萬元現金。在陸續拿到55萬元仍沒辦成事后,呂某選擇失聯。2015年8月18日,呂某被抓獲。 朝陽法院審理查明后,以詐騙罪判處呂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款1萬元,并判令呂某退賠張某5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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