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44名“大老虎”獲刑 5人受賄金額過億元
2016-11-30 14:36:34??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李霖 趙舒文 |
分享到:
|
人民網北京11月30日電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秦玉海28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加上上周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長梁濱,分別因受賄獲刑13年9個月、8年。至此,據公開報道統計,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原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44人已獲刑。 其中趙黎平被判處死刑,白恩培和朱明國被判處死緩。王素毅、劉鐵男、萬慶良等9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包括周永康、郭伯雄、令計劃3名副國級官員。 此外,上述44人中除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外,其余43人無一例外涉及受賄,受賄金額過億者多達5人。 9人被判無期徒刑 1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緩 2014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一審獲無期徒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素毅成為十八大后首個被判無期的原省部級官員。同年12月,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公開宣判,其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15年落馬高官中,僅周永康1人獲無期徒刑。而包括令計劃、郭伯雄在內,2016年以來共有6名“大老虎”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4名分別是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申維辰,海南省原副省長譚力和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 上述9名獲無期徒刑官員中,有3名系副國級官員。2015年6月12日,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一審宣判,三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周永康是十八大以來首個獲刑的副國級官員。而在他之后,還有2名落馬副國級官員被判處無期徒刑,分別是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國慶假期后短短30余天內共有3名“大老虎”被判死刑或死緩。今年10月9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打破了十八大以來“大老虎”無人涉及死刑的記錄。此外,11月11日,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同日宣判,兩人分別被判處死緩、死刑。 5人受賄金額過億元 首“貪”白恩培受賄超2.4億 梳理發現,十八大以來被判刑的“大老虎”中至少有5人受賄金額過億。其中受賄金額創紀錄的是上文提過的白恩培,經審理查明,白恩培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6764511億元,白恩培還有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近日,白恩培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貪污數額僅次于白恩培的獲刑“大老虎”是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經審理查明,朱明國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職務調整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1379261億元。朱明國對共計折合人民幣9104.9668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法院近日公開宣判決定對朱明國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朱明國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排在朱明國之后的,是周永康受賄金額達1.29億余元;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受賄金額達1.23億余元;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億余元。 此外,上述獲刑的40余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唯一不涉及受賄罪名的是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其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
相關閱讀:
- [ 11-30]一位科級干部的受賄清單:負責淘汰落后產能借機斂財
- [ 11-30]泉州惠安縣副縣長戴金電涉嫌受賄 被檢察機關逮捕
- [ 11-29]莆田市國土資源局荔城分局土地登記站原站長受賄被判刑
- [ 11-29]莆田涵江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副站長涉嫌受賄被立案偵查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