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迎來第三次審議 明年3月或上“兩會”
2016-12-19 09:01:17?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周冬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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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 劉茸)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起召開第二十五次會議。民法總則草案將在本次會議上提交第三次審議,同樣進入三審程序的還包括中醫(yī)藥法草案和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水污染防治法時隔多年再次面臨大修,同時,電子商務法的法律草案將在本次會議上首次亮相;此外,本次會議還將通過召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決定草案。 民法總則草案三審 監(jiān)護權制度仍是最受關注點 民法總則草案此前已經在常委會第二十一、二十四次會議上經過了兩輪審議,除各類措辭、語序邏輯等局部修改之外,從委員意見來看,集中受到關注的主要是監(jiān)護權制度、法人制度和人身權利等方面內容,其中監(jiān)護權制度又是意見最分歧、爭論聲最大的內容。 相比現行法律,民法總則在監(jiān)護權制度上做出的改革幅度不小。其中包括擴大被監(jiān)護人范圍、調整監(jiān)護人范圍、完善撤銷監(jiān)護制度等內容,尤其在被監(jiān)護人權益受侵害后,何種情形下可撤銷原有的監(jiān)護權、何種情形下可恢復、哪些主體可以代為行使監(jiān)護權等內容,有了相比以前更詳細的規(guī)定。但由于各地實踐不一,民政保護力度不均,對此類內容在實踐中有無可操作性,委員們的分歧也不小。 此次三審,預計委員們仍會圍繞上述問題進一步爭論和完善。同時,在民事權利、民事責任等基本定義范疇,法律草案也將做出更為細致的補充。 根據民法典編纂“兩步走”的工作思路,此次三審草案稿如獲通過,會議將提請民法總則草案被提交2017年3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進行審議。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次修訂 過去兩年進行專題調研 現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4年,并于1996年和2008年經歷兩次修訂。作為近年來“環(huán)保法律系統(tǒng)性大修”中的一部,它也即將迎來自己的第三次修改。此前,該法的修正案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第157次會議審議通過。 承繼環(huán)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修訂的思路,預計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也將從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引入和完善總量控制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等角度入手,并針對水體污染的特點進行一些專門制度的修補。 作為此次修法的前哨,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執(zhí)法檢查及專題詢問,2016年,常委會對三省進行了跟蹤調研,另外六省進行了委托調研。 電子商務法亮相 規(guī)范網購行為 這是一次對近年來迅猛發(fā)展的電子商務“迎頭趕上”的立法,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牽頭,2013年立項啟動。 記者獲悉,在提交本次常委會審議之前,財經委形成了4個版本的立法大綱,并完成了2個版本的立法草案建議稿,最后將其整合成為法律草案初稿。該草案定義了法律意義上的電子商務,規(guī)定了消費主體、權利義務、法律責任等,其他的內容可能包括并不限于:電子支付、電子合同、快遞物流、數據公開與保護、跨境電子商務等等。 該法律出臺之后,從一次性網上交易到大規(guī)模電子商務所面臨的各類風險與問題,將有法可依。 除上述法律草案之外,本次常委會還將審議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立法文件,關于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議案,中央軍委關于提請審議關于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決定草案議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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