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不看好“男女授受不親”的校規 王心禾 12月21日新華網官方微博發布一則消息,稱福建省福州左海學校出臺一則校規,規定“禁止男女生交往過密,包括不許并行、共餐、互贈禮品、直接交流”“私自離校要交一萬元保證金”等。該校林校長證實,該規定確實是他們學校制定,并要求學生遵守。“因為左海學校是私立校,又是高中校,所以一直對學生管理比較嚴格。這套規定,是從河北名校衡水中學學來的,可能有些嚴苛,但出發點都是為了學生的安全。為出臺該校規,學校也開了多次家長會,多數家長都表示贊同。” 先說一下“一萬元保證金”的事兒。保證金主要出現在民事租賃合同中,多為了擔保租賃物品完好無損返還而給一方增加的約束。學校為了讓學生及時返校要求交保證金,并不合適。一萬元不是小數目,估計都得由家長出,無論是“臨時寄存”性的預交,還是違規后的沒收,目前沒有哪一部法律法規準許學校可以這樣做。 而禁止男女生“并行、共餐、互贈禮品、直接交流”,我認為,學校出此規定有傷尊嚴。據該校校長說,“由于部分學生可能平時在談戀愛,但是被老師發現也不承認,所以老師決定不僅從思想上,還在行為上按照‘男女授受不親’的界限來約束學生,這樣也是為了保護在校女生。”這樣的觀念,不僅早已OUT,也欠缺對學生的尊重和信任。或許在校長眼里,每一個男生都是潛在的不良少年,每一個女生都是待宰的羔羊。與不同人交往的自由和向往被扼殺,從哪個角度看都看不出該校是把學生當成起碼的正常人來培養和教育。 高中生談戀愛是不是洪水猛獸,各有各的體會。我抱懷疑態度,記得上高中那會兒,班里也有談戀愛的,偶然聽到女生對男生說“這學期你的英語成績再提不上去,我就不和你好了”。福州左海學校向衡水中學取經,我想也是為了提高高考成績。這樣的做法,得到了多數家長的贊同,更讓我深深地不安。從年齡上講,高中正跨著由未成年向成年的轉變,他們應該被告知:如何與異性適度、得體地交往,自尊自愛,如果喜歡一個人,在學習繁重的階段,應當如何處理和提高自己,還要告訴所有學生如何保護自己。考慮到大部分高中生在校時間比在父母身邊時間長,這些指導由學校這樣的專門教育機構承擔一部分,再合適不過。 學校不承擔,家長也不要求,這讓人更進一步注意到高考指揮棒下現實教育的扭曲,唯分數馬首是瞻,學生被當成一個考試機器,與考試無關的事,包括如何成為一個正常的人,都被屏蔽在外。當然,學生也希望自己高考有好成績,家長更盼著孩子有個好前途,而學校也指望一屆屆學生不斷刷新本校高考神話。可如果這樣的校規執行了,從結果預判,或許高考能參加,學生卻“傻”了。 教育的一項重要職責,是讓每一個學生學會有尊嚴地生存和發展。左海學校這種做法最大的問題,就是和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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