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差鄭州發現當地霧霾嚴重,90后小伙孫洪彬今年11月將鄭州市政府告上法院,認為后者治霾不作為,并請求判令后者賠償其購買口罩相關費用32元。日前,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起訴。法院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原告在提起訴訟前,其賠償請求尚未經過鄭州市人民政府先行處理。因此,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起訴。 【網友議論】 孟小福吉祥:別問人家是不是要出名了,有這個意識就是對自己的尊重。希望國家多關注空氣質量,霧霾天真是嚇死人。 李繪vivian:我覺得是好事,說明現在年輕人法制觀念變強了。 愛歷史的子豪小盆友:中國就缺這種敢于較真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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