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地改革新進展 2016年,土地改革深入推進,并取得系列新進展,土地新政為保障國家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圍繞農村“三塊地”改革,6月,中國銀監會、國土資源部分別在門戶網站公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明確,在國家確定的15個入市改革試點縣(市、區)地區,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備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公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或再轉讓,須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 圍繞服務“三去一降一補”,4月,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從嚴格控制新增產能用地用礦、支持盤活土地資產、實施礦產資源支持政策三方面采取12條“硬措施”,進一步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8月,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產能過剩行業項目用地預審與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辦理。 圍繞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4月,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城鎮化建設土地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籌各業各類用地,創新土地管理方式,維護進城農民土地權益;9月,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掛鉤機制,2020年全面建立科學合理的人地掛鉤機制政策體系,為如期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提供用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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