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流浪者和難民的安置問題成為各國政府需要迫切應對的問題。 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外媒報道,印度尼西亞總統佐科威已經頒布總統政令,簡化處理尋求庇護申請的程序,讓難民更容易入境。 據悉,這道總統政令在2016年12月31日簽署,有了此令,印度尼西亞當局能夠依法為入境多時但一直未獲得安頓的14000多名難民和尋求庇護者提供協助。 印度尼西亞外交部國際安全和裁軍部主任拉奇米延托說:“我們頒布這道總統政令是因為印尼并沒有簽署《1951年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但我們需要一個處理難民的法律基礎。” 他指出,這道總統政令并沒改變印尼沒有簽署《難民地位公約》的立場,但卻意味著印尼政府未來須為遣送或安置難民負責。 在頒布此令之前,印尼只是依賴國際關系法律來處理難民和尋求庇護者,這使許多政府機關和部門在難民和尋求庇護者抵達當地時不知如何應對。這是因為國際關系法律并沒有說明該如何處理那些只把印度尼西亞作為中轉站、準備前往其他國家如澳大利亞尋求庇護的人。 去年,一艘載有斯里蘭卡人的船在印尼亞齊省岸外擱淺,亞齊省政府拒絕讓這些人下船,而下令他們留在擱淺的船上。 當地政府當時堅持,這些尋求庇護者并無適當的文件,省政府也沒有額外預算來照顧他們。 難民滯留船上的事情引起廣泛注意,一周后印尼中央政府下令亞齊省政府讓這些船民下船,才結束了僵局。此事引來了各方對印尼政府的批評。 上述新總統政令除了列出哪些政府機關和部門必須處理抵境難民外,更詳細說明各別機關或部門的職責。有了這個法律根據,各地方政府也可為相關機構和部門提供運作預算,讓這些單位可以好好安置難民。 根據此令,中央政府也必須與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及其他國際組織協調處理難民事宜。 印尼國家搜索和救援機構將負責搜索那些疑似載有尋求庇護者的船只。一旦發現任何尋求庇護者,而且難民船有沉沒風險,該局必須將難民轉送到安全的船上,把難民送上岸。 船民上岸后,移民官員必須檢查他們有關身份與旅游等情況的文件,將這些數據記錄在案,過后再由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來定奪是否要給予這些船民難民身份。若聯合國駁回這些船民的難民申請,印尼當局有權將這些船民遣送回原住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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