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針對網絡反映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職工徐林保的有關問題,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徐林保購房、貸款、工作調動、日常管理等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核實。根據有關規定,徐林保現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調查查明:徐林保,男,1964年9月出生,1994年5月由鷹潭市城鄉建設局調入鷹潭市人民檢察院,2012年10月由鷹潭市人民檢察院調入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1995年—2015年間,徐林保及其家人共11人采用已購房屋滾動抵押、按揭貸款的方式買賣房屋,徐林保及其家人目前名下共有房產156間(套),其中住宅16套,非住宅140間(套),已付款11929.54萬元,尚有貸款10805.02萬元未歸還。南昌市房管局審核后認為,未發現徐林保及其家人所記錄的住房購入行為違反該市住房限購政策。經江西銀監局核查,未發現徐林保在有關銀行的貸款手續違規,貸款的利率在正常區間,未發現優于其他貸款客戶的情況。經調查還查明,徐林保有兩次婚史,共生育5個子女,超生3胎。 為嚴肅黨紀政紀,根據有關規定,徐林保現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調查還查明,在徐林保工作調動和日常管理中,有關檢察機關和個別領導干部存在違反有關規定和制度不落實、程序不規范、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根據規定,江西省有關機關已對相關責任單位及領導干部進行嚴肅追責。 鷹潭市人民檢察院、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在徐林保工作調動和日常管理中負有責任,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黨組責令鷹潭市人民檢察院和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黨組作出深刻檢查,并予以通報。時任南昌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勝平(現任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時任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仁杰(現已退休)在徐林保工作調動和日常管理中負有領導責任,中共江西省紀委和南昌市紀委分別給予徐勝平、徐仁杰黨內警告處分。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易志華在徐林保日常管理中負有領導責任,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主任陳明在徐林保工作調動中負有責任,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給予易志華警告處分,對陳明進行誡勉談話。此外,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還對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必須舉一反三,深刻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必須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切實加強對全體檢察人員的監督管理,并把監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時之外,始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不放松。對各種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毫不手軟,絕不姑息。 |
相關閱讀:
- [ 01-25]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原調研員李亞宋被立案偵查
- [ 01-24]未拿到房產證業主告地產商被駁回 法院:擅自違建在先
- [ 01-24]曝:周立波新澤西州有房產 兩女兒均在美讀書
- [ 01-23]財政部:2016年房產稅收入2221億 增長8.3%
- [ 01-23]房產中介門店 房東比租客多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