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渝北新牌坊的趙先生,兩個多月前叫了一次網約車。昨天賬單被發到他的手機上:3.1公里的行程,開了1598小時13分鐘,要價40838.66元。 “看見這筆費用,我都笑出了聲。”趙先生說,但仔細一想,不對。事情不只那么簡單…… 司機接錯人,讓乘客取消訂單 去年11月13日22點左右,趙先生從重慶北站,通過“易到”打車軟件叫車,準備回新牌坊。一輛渝D牌照的白色標致408轎車接了單,司機譚師傅當時在黃花園附近。 不過等待了許久,趙先生都沒有等來這輛轎車。打電話過去,譚師傅說已經接到了一個人,并去往目的地?!拔腋嬖V他應該是把人接錯了,他說讓我自己取消訂單。” 乘客拒絕取消,并投訴了司機 趙先生當時沒有同意,認為訂單出問題并非自己的過錯,他還是要求對方來接他。而譚師傅也沒有再去接趙先生,趙先生只好打出租回家。 當晚,趙先生將這一情況投訴給易到客服。到了第二天,易到工作人員回電話表示,會對譚師傅進行處罰,具體處罰結果隨后會給予答復。 20天過后,訂單卻起步計價 在等待答復的同時,趙先生時而也會使用易到APP網絡約車,大約半個月后,他接到了易到對于譚師傅的處理結果——罰款500元,并學習一段時間。 不過在整個過程中,這筆訂單也一直沒有被取消,直到12月3日那天,趙先生收到一條信息,提醒趙先生11月13日的那筆訂單已經由譚師傅開始起步計價。 趙先生沒有在意,畢竟這筆訂單存在問題,譚師傅也受到了易到的處罰。 66天后“行程”結束 竟要付四萬多元 雖然趙先生沒有當回事,但軟件卻依舊在進行計價。直到66天后,這次“行程”走到終點。今年2月8日上午,趙先生收到行程結束的消息,打開易到APP,把他嚇了一跳——由譚師傅完成的此次“行程”中,共行駛3.1公里,用時1598小時13分鐘(從2016年12月3日19點03分至2017年2月8日9點16分),費用總計40838.66元。刨去此前預存的230.05元,趙先生還需要支付40608.61元。 對于這筆用車費,都沒上過車的趙先生自然不會認可。但他也有些擔心,如果他不去支付這筆費用,是否會影響個人信用問題。 易到愿取消訂單退回費用 趙先生希望得到合理說法 昨天11點22分,記者撥打了從趙先生那里得到的譚師傅的電話,電話接通,記者表明身份后,對方直接掛斷了電話。 隨后,記者通過易到APP與在線客服取得聯系,12點44分,易到的工作人員給記者打來電話,表示將在事情調查清楚后,再與記者進行聯系。截至昨天18點,記者暫未接到對方工作人員的電話,回撥當時聯系的號碼,提示只能呼出不能呼入。 下午,記者與趙先生聯系,他表示易到工作人員也用相同的電話號碼與他聯系了。“那個司機給易到說,是車壞了導致接單出了問題?!壁w先生稱對方表示,將為他取消訂單,并將已經結付的230.05元退回賬戶,并補償100元的優惠券。趙先生拒絕了,他希望得到易到的一個說法:“從當初第一次投訴時到現在,為何會出現這一情況,為何存在費用異常時,沒有及時發現。” 對于趙先生的訴求,易到工作人員回復表示,將反饋給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曄律師認為,本糾紛中原有的客運合同關系并沒有達成,易到公司沒有任何理由再行收取費用,何況這樣的高額費用本身也違背了正常的生活邏輯。 去年12月21日,《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公布施行。辦法規定乘客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支付車費;已經支付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退還:(一)未經乘客同意搭載他人的;(二)租乘的網約車發生故障,乘客不再租乘的;(三)由于網約車駕駛員原因中斷服務的。 |
相關閱讀:
- [ 02-01]網約車司機過年“不打烊” 為乘客準備水和紙巾
- [ 01-27]廈門發出首張網約車許可證 春節能坐上有證網約車
- [ 01-26]廈門首個網約車平臺“牌照”發出 獲得經營許可
- [ 01-26]廈門高標準建設海綿城市 發出首張網約車經營許可證
- [ 01-26]廈門發出首張網約車經營許可證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