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時公布的標的物詳情 溫嶺的柯女士鬧心死了,去年通過網絡司法拍賣買下一套房子,原本是用來結婚的,折騰了七八個月還沒能住進去。結果婚期已經錯過,這套房子帶來的諸多煩惱仍沒有解決:想住進去,原房東死活不肯搬;想退錢,法院卻說不能退款。 柯女士懵了,付出去的房款,到底該怎么辦? 買了一套婚房 一開門里面住著人 今年33歲的溫嶺人柯女士和35歲的陳先生是大學同學,兩人去年打算結婚,通過網絡司法拍賣窗口,想淘到性價比高點的婚房。 去年6月2日,柯女士和陳先生看中了溫嶺市人民法院拍賣的一套位于溫嶺橫峰街道的5層立地房,以114.4萬元的價格拍下。 接下來的幾天,柯女士和陳先生一直想去看下新房,結果聯系溫嶺市人民法院對接的梁法官,被告知正在外地出差,還要好多天才回來,于是兩人只能在外圍看了下房子,整體感覺挺滿意。于是按照拍賣流程,趕在6月15日把房款付清。到了6月21日,梁法官出差回來后,和柯女士簽下成交書和確認書,移交了鑰匙。 拿到鑰匙,柯女士興沖沖地來到未來的家,結果打開門,當場傻掉了:房子里放滿了生活用品和家具,更不可思議的是,里面居然還住了一家人。 柯女士和房間里的人溝通后才知道,他們就是這套房子的原房東。柯女士告訴他們,這個房子她已經買下了,現在房子歸她了。結果原房東嗆回一句:“法院賣給你們那是法院的事情,這個房子我們自己還要住的。” 勸了幾次趕了幾次 原房東還是不肯搬 柯女士記得很清楚,在拍賣房子時,介紹上清清楚楚寫著“房屋空置,無租賃”。“我們是看中馬上能搬進去才買下來的,結果出了這樣的事情,只能找法院尋求幫助。”柯女士向溫嶺市人民法院反饋了這個情況后,法院告知會幫助協調處理此事。 不過柯女士一直很苦惱,因為事情并沒有實質性進展。 去年7月份,法院出具了一張“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原住戶盡快搬離,但原房東并沒打算搬走,等于這張通知書并沒什么效果。8月12日,法院安排工作人員陪同柯女士到現場交接,原住戶從房間里撤離出來,讓給了柯女士。可工作人員前腳剛走,原房東馬上就回來了,而且毫不客氣地將柯女士趕了出去,再次表態,房子還是要繼續住下去。之后,這個事情就一直僵持著。 拍賣時房子無人居住 法院承諾會幫忙協調 前段時間,無可奈何的柯女士給本報打來求助熱線,錢江晚報記者隨后趕到了柯女士拍下的這套房子。 這棟房子前門緊閉,深色的門玻璃上糊了一層紙,無法看到里面情況。記者繞到房子后門,發現卷簾門開著,里面有人居住,房間里堆滿了東西。 說明來意后,房子里的住客有些不客氣,聲稱這房子本來就是他們的。 當天下午,記者又趕到溫嶺市人民法院了解相關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浙高法相關規定,司法拍賣房屋不必一律要求房屋移交拍賣前必須騰空,但在未騰空的情況下拍賣的,拍賣成交后執行機構應當負責騰空。“柯女士來院反映說在房屋一樓養了一條狗及堆放了很多生活用品,基于上述情況,我院干警馬上到現場查看。位于房屋一樓的狗及其他生活用品是在拍賣期間被執行人家人偷偷地放進去,我們與被執行人葉某聯系后,房東將該部分東西搬離,另外就是剩下的雜物。葉某還在本院做了筆錄,明確表示放棄,不再需要。我們認為,我院已為買受人柯女士入住排除了妨礙。”該工作人員說。 在交流過程中,法院一方強調在司法拍賣啟動時,被拍賣的房產肯定是無人居住了。 至于為什么后來有人還有雜物,他們也不得而知。不過對方表示,他們還會繼續協助柯女士解決問題。記者陳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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